Re: [問題] 自首該去哪裡自首?

作者: grevens (太古)   2018-02-03 16:21:55
請問各位法律先進後續,
帶弟弟前往就近派出所自首,
派出所不受理,
叫我弟弟等待對方報案後到案說明,
但是我回答警方這樣就不符合自首要件,
警方很兇的回答:那就不要詐騙
就把我們趕走,
第二次再次前往另外一間派出所,
一樣的說法,
然後叫我們去戶籍地分局偵查隊報案,
然後我帶著弟弟前往分局偵查隊,
但是門口的警員叫我們去戶籍地轄區派出所報案,
結果又前往戶籍地轄區派出所
結果派出所仍然說等對方報案後再到案說明,
我再度向他表示,等對方報案就不是自首了,
值班員警才心不甘情不願的將我弟的犯案過成大概(真的很大概)
登記在「勤務紀錄本上」,
請問現在這樣算是自首嗎?
日後法官會採納這本勤務紀錄簿的內容而當作自首減刑要件嗎?
煩請各位法律先進解惑,
謝謝
※ 編輯: grevens (180.204.32.131), 02/03/2018 16:22:40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2-03 16:45:00
刑訴244要做筆錄,你應該是被敷衍了警察都廢物,你可以考慮直接找檢察官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2-03 17:54:00
你們直接去地檢署向法警自首法警會帶給檢察官做筆錄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2-03 22:48:00
那本不知道會保留多久…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2-04 11:25:00
你先應付檢察官吧,還沒輪到法官
作者: techup (一個學期過了)   2018-02-04 19:10:00
已經報警,且帳號又被凍結,顯然對方已知犯罪人為何,這不符自首要件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04 21:57:00
樓上,一般詐騙案,對方只知道帳號,不知道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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