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其實有點擔心這種標題被砲得很慘,希望各位大大手下留情。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在郊外停機車的時候,突然發現草叢邊有一個很小的隨身碟,
型號是ADATA的UD310 / 8GB,這時就衍伸出幾個問題。
1. 我是否能使用該隨身碟?
例如插入電腦查看裡面文件,尋找和失主相關的線索?
文件內容看起來是有智慧財產權的電子書,但也沒任何加密。
這樣會構成某些法律問題嗎?看到不該看的機密之類的?
就算不能小弟也已經用了,別檢舉我XDD
因為小弟有個朋友習慣是在自己隨身碟中放個記事本,叫做撿到請打開.txt之類的,
裡面會寫上主人的名字和聯絡方式,方便遺失如果有人撿到可以有辦法歸還,一方面
應該也有達到宣稱所有權的效果?
2. 能否據為己有?
如果從外觀和內容都無法判斷失主(也用Recuva救援舊文件來判斷),我能否將其變賣?
會特別講到變賣是想弄清楚,如果販賣這樣所有權不是自己的東西,會有什麼法律問題?
查過價格還蠻低的,似乎不會有侵占罪的問題?
或者說應該是有一個先後順序的,例如我可以採取先取得物權的方式?
在拾獲地點張貼公告,是否經過一段時間沒人認領就能合法據為己有呢?
3. 失主要如何證明那是他遺失的?
因為如果真的有失主來向小弟提出,東西是他的,稍微爬了一下文,拾獲者似乎有確認
失主身分的義務,那他要做到什麼程度,我才能相信他真的是失主呢?
綜合以上幾點,雖然問得沒頭沒腦,還是希望PTT大神能幫小弟解惑,另外小弟也不是
真的要變賣啦,也不值幾個錢;只不過一開始有動過這個念頭,因此上來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