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差旅費公司不予報帳

作者: switcherBPC (i love 3151)   2017-11-21 03:57:35
公司規定三個月以上的差旅費,若逾期,需要經過二位高階主管同意之後可申請。
其中一位財會高管,以累計多次為由,不允許我的申請。我認為職員的遺漏過期,不涉及
謊報,不應該造成職員實質金錢損失。
請教法律達人,是否有法律救濟辦法,提醒該位主管不能侵害職工財產權益?
作者: yesohya   2017-11-21 03:58:00
沒規定逾期主管需同意吧 ?
作者: bakayalo (化物語最後應該妖怪大戰 )   2017-11-21 04:43:00
應該不是公家機關吧?那樣的話很困難,除非你要告公司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7-11-21 08:59:00
這種都類似先墊付的沒有債的問題嗎?
作者: yesohya   2017-11-21 10:08:00
有,對像是公司 主管不用替他背書啊 XD他的權益是準時申請和請法院要 並沒有主管一定要同意這項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1-21 10:16:00
貴公司只有兩位高階主管?? ^_^另外,您是職員當事人,還是另外一位高階主管???營業稅 401 漏報,你問政府有沒有影響,該不該開罰?? ^_^公司可不可以主張 我四個月才報一次,不影響政府營稅收入主張免罰??以經是累犯了,還這麼振振有詞,公司都可以據以火掉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7-11-21 15:45:00
規定就是逾期公司可以審查,現在不准,有問題嗎?報帳有一定程序,不按程序來被批駁,這個在公私單位都一樣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1-21 16:17:00
我是蠻好奇的你多次逾期的狀況是什麼原因,你對自己的權益不行使,搞到公司還要兩個主管審你差旅費,如果要走法律途徑,你首先要很清楚的交代費用才有辦法解決這些事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1-22 17:26:00
侵害財產權XDDDD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1-23 11:31:00
老闆:啥時公司是你的財產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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