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講「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是指說我有一個權利遭受侵害,造成我受有財產上
的損害和非財產上的損害,我要加害人賠償我,那這句話有包含慰撫金嗎?
看到「損害賠償」這四個字的時候要把他當作是只有財產上的損害賠償還是有包含慰撫金
?
例如以下這段話
「離因損害:係指造成判決離婚之原因,如同時亦構成侵權行為者,則受有損害之一方配
偶,仍可以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假設離婚的原因是一方通姦
那意思他方只能主張184嗎?
還是說也可以依照195請求慰撫金?
(我的感覺是也可以依照195請求慰撫金,但上課的時候老師說「離因損害就是指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