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為搬家的緣故
大約二月份的時候把一些東西放在親戚承租的套房裡面
當時考量因為短期內還會再搬家,所以有些東西沒有馬上拿回來
裡面包含一個LV的包包
東西三月份的時候確定還在,因為當時租屋處漏水,親戚有把包包從防塵袋拿出來陰乾
後來因為很多事情在忙,就一直沒有把包包拿回來
這兩天要去拿,親戚說,以為我們之前拿東西時早就一起拿走了,現在他那裡剩下防塵袋
我非常肯定不是我拿走的,因為就算要拿走,不可能獨留防塵袋在那裡
所以包包就消失了
這段時間該棟沒其他房客,只有房東兒子住在其中一間
但因為房間漏水的時候 是房東兒子進去協助打掃的 所以會知道有包包
而且房東跟兒子都不務正業,整天喊沒錢沒錢的
雖說如此,但我們也沒有證據,甚至時間點都無法很肯定
這樣的話可以報警嗎?警察會不會推託或是因為覺得麻煩拒絕受理呢?
如果報案的話,我可以要求警察進行什麼調查程序嗎?因為我們這裡的警察很懶...怕想
隨便打發人
我知道我自己放在那裡太久也是自己的疏忽...但七八萬塊的包包這樣憑空消失,還是希
望可以有線索找找看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