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車禍求償問題及金額

作者: kobeman (無照駕駛機車)   2017-08-13 22:36:12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6年5月8日22時55分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1.頸椎(壓迫頸部神經第六節,造成雙手無指握力)及胸椎骨折2.中樞脊髓症候群3.
肋骨骨折4.臉部撕裂傷(兩公分及五公分)4.右側遠端橈骨骨折5.頸部擦傷6.胸部撕裂傷(5
公分)7.多處挫傷及擦傷8.右下正中門齒斷掉1顆9.左腳前十字韌帶破裂
對方:沒事
三、
有報警、做筆錄
四、
我方(機車):強制險
對方(汽車):第三責任險、強制險
對方保險公司為台灣產物
保險金額不明
五、事實經過:
5/8於下班途中發生車禍,我是騎車直行,對方是對向轎車要左轉,當下等我看見對方左
轉車時,就來不及反應,直接撞上轎車副駕駛座,沒了意識,依監視器我騎車時大燈未亮
,現在初判分析出來是寫,對方未禮讓直行車、我是寫夜間行駛未依規定使用頭燈,想請
問各位前輩這樣誰的責任比較大呢? 因為這場車禍,在醫院住了14天,頸椎、胸椎、肋
骨骨折,右手橈骨骨折有開刀固定,上顎齒槽骨骨折,有開刀,將上排牙齒拉出來固定,
右下正中門齒斷掉,臉上跟胸部也有撕裂傷縫合約5公分,最重要的是有壓迫到神經腫起
來,現在左手無指力握力、右手因為骨折比左手狀況更差,手指只能動一點點,需要等神
經消腫跟復健,下星期醫師要幫我鑑定殘障級數,我的車子已幾乎報廢,對方目前都是委
由保險公司談(車子產險),我是B車、對方是A車。
初步分析表: http://imgur.com/69VR86B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http://imgur.com/odh1udV
對方第1當事人:A車(小客車)
我方第2當事人:B車(機車)
診斷書:
http://imgur.com/P9AnMGT
http://imgur.com/o8o5ozq
六、車禍損害賠償明細表
(一)強制保險金:
1.健保醫療收據:156,184
2.看護費用:56,000;醫院看護費20,000+強制險家人看護費:36,000(1200/日*最高30日
3.義齒(1顆):10,000
4. 就醫往返交通費用:25,910(自用車往返醫院所以沒有收據,依照計程車費往返估算);
強制險最高2萬
5.住院膳食費:3,780(180*21日);這部分沒有收據,依強制險一天可請180膳食費(並無收據
)
(二)和解金額:
1. 薪資損失:平均薪資5萬/月*休養時間(不確定)
2.後續醫療費用:尚無法計算
(1)臉部疤痕雷射:尚無法計算
(2)牙齒估計費用:80,000
3.醫療用品費用:30,969
4.車損:約8年機車,目前已經完全無法騎乘,請問這部分要怎麼估算金額?
5:精神撫慰金:
費用合計:
六、問題:
1.強制險已超過20萬,住院膳食費及交通費是否需要單據?往返醫院是以自用車,交通費
則是以計程車費計算。
2.今年才28歲,工作為在會計師事務所擔任組長進行查帳,頸椎受傷造成雙手無力,須
持續復健,不確定要花多少時間復健及是否能回復至受傷前的狀態,請問這樣的情況要如
何估算今後的醫療費和工作損失呢?若完全不能工作,將來的薪資損失要如何計算?
3.目前意外已經發生3個月,失能評估及勞動力減損都還沒測定,請問我該依照什麼樣的
流程去處理呢?
對方完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目前只和保險公司聯絡過一次,是否可以和對方保險公司聯
絡,先處理強制險的理賠?請問以下理賠流程是否正確
1).找對方保險公司理賠強制險→失能級數鑑定→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不和解→法院提告
→勞動力減損鑑定
2).找對方保險公司理賠強制險→失能級數鑑定→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達成和解
3).今後所需的營養品費用、家人往返醫院的交通費是否能列入,若有什麼遺漏的部分還請
指教
4.原本有申請行車鑑定,但後來和家人討論,我們認為初判表對我們有利,沒有申請行車
鑑定的必要,後來就取消了,但僅以交通初判表可以和對方申請理賠嗎?
5.請問談判時需注意些什麼,在網路上PO文,有一些人說這樣的情況為7(對方):3(我方)
,但這樣的比例是否是依照保險公司的判斷?
6.對方在事故發生後,過了一個禮拜才來探病,帶著一個紅包做做樣子,老爸老實人,
說不用紅包,居然馬上收回,還說家裡沒什麼錢,事情發生到現在3個多月對方保險公司
也只來電過一次,事後並無積極處理,詢問過作保險的朋友他說,可能是對方並不是保險
公司重視的客戶,所以根本不會積極處理,朋友說能想到的費用全部列出甚至從9:1開始喊
都沒關係,請問這部分大家怎麼看,很多問題不好意思麻煩各位,感激不盡!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7-08-14 10:23:00
你強制險哪有到20萬阿,看護費強制險只賠36000,先搞清楚強制險理賠項目的保額上限,並不是花總金額超過20就賠20,有些項目有上限的36000+20000+3780(膳食費通常出院上面會寫在收據上)且你算3780,但收據只花3000,只賠300036000+20000+3780(假設膳食費有那麼多)+20000(你開刀醫材)+10000(義齒)大約是這樣你開刀醫材就算是100000,還是只賠2萬,除非有義腳義手,當然強制險沒賠的找對方保險討交通費自用車的單據就是當天看診的醫療收據,只算往返一天2.那你就要去醫院請醫師估勞動力減損係數住院14天,為什麼膳食費會是21天呢??記得刑事有效期限6個月
作者: kobeman (無照駕駛機車)   2017-08-15 22:26:00
謝謝Jimmy大我會注意上限的部分我把所有項目列出來給對方處理好了膳食費看來是無法申請了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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