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依法沒入的物品如何處置?以大牛為例

作者: helenggyy (長島冰茶)   2016-12-15 07:30:12
想請問依法沒入的物品處置方法,是依據法源的不同,或者是依據物品性質的不同而有所
差異?另,處置方法的理由是?這邊請問幾個極端的例子:
1.超跑(昨天銷毀的大牛)
2.海洛因一批
3.張大千畫作一幅
4.非法輸入的名牌皮包一批
以上例子,因為昨天有看大家討論為何沒有更好的處置方法,銷毀跟另作他用是否有增加
國庫(ㄏㄟㄑㄧㄢ)收入的可能,或者有益於社會的其他用途,以上問題,謝謝。
作者: Afei (... )   2016-12-15 08:29:00
新聞有寫直轄市法律只能銷毀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15 08:58:00
沒收,沒入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15 09:49:00
看是什麼原因沒入啊,沒牌或是違禁的東西只能銷毀例如毒品,或是這次的大牛如果只是逃稅查獲(例如你說的皮包),會拍賣大牛就沒牌車,沒經過安檢沒牌照根本不能上路,就只能銷毀
作者: helenggyy (長島冰茶)   2016-12-15 22:45:00
原來如此,感謝回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15 23:37:00
嗯嗯,就流通之物或禁止之物的差別,政府跑出來拍賣違法的東西怪怪的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12-16 18:32:00
大牛可以當擺設不是每個縣市都銷毀就是
作者: Afei (... )   2016-12-16 18:34:00
違法的是人,不是東西
作者: heart1646 (Abera)   2016-12-17 01:17:00
車子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沒入依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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