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再議失敗,還有機會嗎?

作者: wearesad5566 (我難過)   2016-12-05 17:43:00
我被他人毆打,當日他人明明就在現場,卻出具公司出席的打卡記錄給檢察官,但這份出
席記錄很奇怪11/29 9:44上班,11/30 00:18下班,後面附註:今日早退,接著11/30 00:
18上班,11/30 12:45下班,所以總共是連續上班近27個小時,檢察官竟然採信了,並在
理由上寫:某某上午上班直到凌晨才下班;另外還有
兩名被告,只說不記得就逃過ㄧ劫了,而這案件提告 被駁回 再議 被駁回 請問還有什麼
方法可以讓這案件起死回生嗎?謝謝大家。
(手機排版,請見諒)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05 18:02:00
提交付審判,只是就要花錢了。
作者: wearesad5566 (我難過)   2016-12-05 18:15:00
謝謝,看到成功率好低,真的對檢察官心寒。好生氣當時檢察官不什麼不能好好調查,為民申冤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2-05 19:15:00
要看工作性質吧 對方有提個說法加上證據,你要有更強力的證據才可以
作者: wearesad5566 (我難過)   2016-12-05 19:40:00
職務,某知名文創公司的總務主任
作者: bear58 (小黃犬)   2016-12-05 19:53:00
與其怪檢察官沒有好好調查,不如怪自己案發當時沒有蒐證存證檢察官沒有欠你,自己要提告,本來搜證存證的義務就在自己身上,沒人有義務要幫你找證據法院能做的是依你所提供的證據下判決,自己當下沒搜好足夠證據,怎能怪檢察官呢?
作者: wearesad5566 (我難過)   2016-12-05 20:31:00
1.此事發生在山區,如同日月明宮一案,被眾人圍毆。2.手機被剝奪。3.被害人連逃命下山的方式都沒有。4.有驗傷單但是多次去警局,警方整整遲了14天才讓我報案。5.連調閱監視器畫面的機會都沒有。6.最有利的證據就是對方的出席記錄,但檢方不詳查,我想應該連致電該公司此記錄是否屬實都沒有。7.此事目前被起訴三人,而檢方相信起訴三人的證詞說不起訴三人當時不在現場。8.起訴人與不起訴者有夫妻、母子等關係。這種情況下,不依賴檢察官的偵查,我還能怎麼辦,請b大教教我好嗎?
作者: yesohya   2016-12-05 20:40:00
這跟大哥教唆小弟 小弟不供就沒事一樣 妳沒證據無解
作者: wearesad5566 (我難過)   2016-12-05 20:50:00
好傷心,這是21世紀的台灣。其實只要檢方多一個動作,相信會有更多的正義會出現,但是沒有。
作者: a0131200 (DoDo)   2016-12-05 21:03:00
你只剩下委任律師交付審判這條路 請律師幫你寫入訴狀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5 21:46:00
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不是不合你的意才是正義不是合你的意才是正義
作者: dec16 (新生代幽默大師)   2016-12-05 21:47:00
如果你有辦法找到新證據 或許可以試試看刑訴260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12-05 22:15:00
除非明示不讓你再議,否則可以繼續努力
作者: wearesad5566 (我難過)   2016-12-05 22:32:00
X大,傷害案發生事實就是事實,對方提出證據在哪,也明顯有瑕疵,這是事實,檢察官沒認真調查,寫出來的文件更是可笑,這也是事實,這應該不是合不合我意的問題吧?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05 22:40:00
就算打卡紀錄是假的也不能證明什麼
作者: wearesad5566 (我難過)   2016-12-05 22:48:00
那是他的不在場證明,為何要造假?這就有問題了!不過上面大大讓我知道在台灣只要老大叫小弟不說,就沒事了。另外,我這邊有證人說他在當天有看到那個人,檢方卻以證人當天可能記憶模糊之類的話語帶過,這應該可以證明那個人當天就在現場,接下來就看司法怎麼走了啊!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5 23:16:00
對方提出了證據,你有提出什麼證據嗎?我只有看到"單方面" 懷疑檢察官沒有跟對方求證。司法講的是證據,沒有證據的前提下,懷疑你編故事都很合理,不是自生受害人就最大。你自己都知道當下沒辦法保留證據,那要檢察官去哪生出來?
作者: wearesad5566 (我難過)   2016-12-05 23:24:00
X大,你有看回文嗎?有的話應該可以看到我有寫我這邊有''證人'',請睜大你的眼睛看清楚。另外,我並沒有要求檢方生證據,只求他好好調查有問題的地方,這有錯嗎?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5 23:32:00
我說看到某A在台中打人,某A提出出境紀錄證明他人在國外,你覺得檢察官信誰
作者: wearesad5566 (我難過)   2016-12-05 23:36:00
這不是信不信誰的問題,是檢方要去調查事實真相吧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5 23:36:00
人的記憶本來相對就沒有那麼可信,尤其如果他的公司確認打卡紀錄為真你前面就說了"應該"沒有確認啊,不就是推測嗎你如果覺得有問題,或者覺得公司跟被告串通,ok,你可以蒐集一些初步證據,請檢察官調查,而不是提告了就什麼都扔給檢察官,然後說司法不公這種案件最需要的就是當下的證據,如果沒有本來就相對麻煩,又不是在演CSI...
作者: bear58 (小黃犬)   2016-12-06 00:00:00
真相是什麼?在法庭上的真相就是證據,對方可以提出證據,你卻無法提出,檢察官為何要信你?所以才一直強調,蒐證存證是件多麼重要的事情,證據在法律上就是力量,就是鐵律。不經一事,不長一智,與其抱怨台灣司法爛,不如日後多警惕自己,一發覺不對勁先做好搜證存證的準備,保持頭腦冷靜,想辦法搜證存證。等你開始徹底執行搜證存證的功夫,就會知道台灣司法有多罩。
作者: wearesad5566 (我難過)   2016-12-06 00:14:00
X大,你好奇怪喔,為什麼一直維護檢察官,另外在提告與再議的過程中,你又如何知道,我方沒有提供證據,並努力搜集新事證,就說我只會把案子丟給檢察官,然後說司法不公,最後有些事證需要結合司法與行政,小老百姓根本沒有權力去查,此時不依賴檢察官依賴誰?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6 00:19:00
因為從你所敘述的文裡,我只看到對方提出相對你而言更有力的證據,而你完全沒提到你提出什麼證據(一個薄弱的證人以外),只感覺到你一直強調你是受害人、司法不公blabla如果你是想問如何翻盤,你應該說雙方有什麼證據,但你文裡面太多單方面推測的用字,你直接放不起訴書都比你說的那些廢話來的有用
作者: nouredin (米克)   2016-12-06 00:32:00
看完文章突然慶幸台灣沒有陪審團......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6-12-06 00:32:00
搜證的義務在自己身上? 所以被害人要化身警察? 看到鬼
作者: wearesad5566 (我難過)   2016-12-06 00:40:00
X大,文章本來就只是針對有問題的地方寫,其他那相關法律文件應該不用逐條跟你報告吧,另外我的問題標題寫的很清楚,你看清楚了嗎?還有我本來就是受害人,這你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6 06:08:00
我沒說你不是受害人啊,單方面宣稱的話你的確是。你想翻盤就是得想辦法提出有利的證據或者疑點,而你說的這些大部分基本沒有幫助。如果你想聽好聽的答案,ok,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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