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錯別字使用誤差真的告的成?

作者: einsfun (einsfun)   2016-11-19 00:49:56
在 PTT 生一 室內設計 interior版的文章
15765 爆11/17 renbin2015 □ [問題] 關於化糞池
https://www.ptt.cc/bbs/Interior/M.1479361801.A.01D.html
簡單說就是一個沒經驗的人嘴一位有經驗的設計師
但是留言他都打成"牠".然後這位有經驗的設計師覺得自己被 公然侮辱 了
就留言說已經跟自家公司的律師說已經提告,要解釋請去跟檢察官解釋(?)
律師還附帶要告刑民法(?)
呃...我稍微問一下我律師,初步得到的回應是
內容是否有造成他的社會上評價遭貶低?(之舉證)
沒有的話,那這位先生反而有機會吃誣告(非恐嚇,因為執行法律權)
作者: ultratimes   2016-11-19 01:19:00
不可能吃誣告,誣告必須捏造不存在的事情提告當然其實還是要看法官有些法官可能會認為扯的太勉強就成立誣告,因為看過有人去警察局報案時被警察提醒過看來你的律師真的懂實務,而不是補習班的結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1-19 08:03:00
也不難吧,設計師只要到ptt 去翻被告的其他文章貼文只要證明被告在其他文章底下推文,在對於第二人稱的部分其他文章都是使用 [他] , 而對於原告文章推文,則都使用[牠] ,就很明顯是侮辱意圖而非選字問題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19 11:29:00
這不可能是選字,就算選錯字也要自己改啊,難道手機自己直接送出?不要硬拗沒人相信。不過能否成立,是其他要件問題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11-19 12:01:00
問的真的是律師?先請他出示一下律師證吧。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1-19 12:05:00
我可以問一個問題嗎,做筆錄時一定要堅持”字“對嗎?那時檢座說錯字不影響我所表達的內容,所以錯字是允許的嗎?可是國字明明就很多意思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1-19 13:59:00
太過隱晦的通常還好以刑法控制言論本身就會有很多限制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11-19 22:50:00
警方的提醒,往好處想是提醒,往壞處想蠻像是希望報案人因此打銷報案的念頭?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1-20 00:55:00
官司至少兩方 警察"好心"提醒是幫哪一方? 沒被幫的會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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