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進行訴訟才能假扣押?

作者: robertlu5810 (jeff)   2016-09-22 21:50:29
兆豐金董事長說要進行訴訟後才能假扣押 ,黃國昌委員說不用訴訟就可以假扣押 ,到底
誰說的對?
作者: freshRb ( )   2016-09-22 22:13:00
可以吧?不過好像有限期起訴的要求,請大德解說好了XDD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9-22 22:14:00
不是一定要訴訟,可是你提聲請也需要闡明原因事實,跟提告有87%像…畢竟目前還沒有確實存在的強制執行名義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22 22:19:00
黃國昌可是民訴大家,不要亂說話啊,兆豐等等被電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2 22:21:00
吃法律飯的,看完整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大概就是搖頭吧最後定名是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這大概算是 執政黨 設來 專門處理 在野黨 的 東廠條文很有趣,請你先自己舉證你哪些是合法取得的財產而且是 從民國 34 年開始算起,若舉證不出來,不好意思,全部都是 推定 不當取得換言之,若有民間企業,在政治獻金法立法前,提供給政黨且沒有申報或開立收據的,不好意思......不當黨產換言之,要是大陸也立個法,要中華民國舉證國家財產合法要中華民國限期申報,那.......怎回應??? ^_^更何況,整部法就是行政凌駕司法,把法院/司法院 當作空氣至於第十一條,就當笑話看就好了........^_^
作者: ichbinryder (潛心修煉)   2016-09-22 22:33:00
簡單,下次選贏再改回來不就好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2 22:33:00
量身訂做的專法,哪有可能會存在 比例原則 ?第十一條真的是荒唐到有剩,最不遵守法律的,就是這部法最好還 選得贏 啦,把你四肢剁了,再派你跑百米奧運,是吧?
作者: ichbinryder (潛心修煉)   2016-09-22 22:47:00
選不贏怪我囉~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09-22 22:49:00
提釋憲囉,仿照當初真調會嘛。哦哦不足1/3...Q_Q樓樓上我們id長好像...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9-22 22:51:00
欸欸你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2 22:51:00
在一起 在一起 (誤~~~)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09-22 22:56:00
羞))我願意(誤 XDD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9-23 01:36:00
((遞麥克風給ichbinryder大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23 09:10:00
竟然沒出來面對...哈
作者: ichbinryder (潛心修煉)   2016-09-23 09:43:00
下次選贏1/3不難吧
作者: aa1982317tw (apple)   2016-09-24 15:01:00
不用訴訟就能假扣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4 15:54:00
太小看不當黨產條例的殺傷威力了....真希望幫肥宅立個法,要求年輕正妹一定要嫁肥宅(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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