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關於誣告罪還有如何申訴書記官

作者: corgi0857 (有點煩的柯基)   2016-08-28 20:59:46
小弟是從事金屬門工廠的工作 平時只有交貨在北部的建材行
零售很少做 因為老闆不願意 認為零售的客戶問題多 加上怕價格打到下游商
但這一兩年也慢慢有用網路拍賣(不秀店名) 來加減做
也許是價格的關係 去年 一對高雄的夫婦 堅持要跟我們公司購買
而下單以後 他們夫妻倆又要求增加配件 但不加價
但門組已經製作 為此 此買家的丈夫打來數次電話詢問
後來交貨以後 他太太雖無明示 但其實很明顯的是要我們再折價給他
否則就要在網路上下標並留評價....
我一直問她到底交易是否有甚麼問題 但她又不說
只說我們做生意不老實 我問她是哪裡不老實 她又說不出來....
在無法跟這位太太溝通的情況下 我只好查了一下當初她先生當初來電三次詢問的號碼
打了回去.....誰知道原來是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的人事室
我打過去 告訴她先生 他太太極其不友善的情況 並問他到底是甚麼情況
誰知道她先生態度更差 只回我:『我不知道 你去問我太太 你敢再打來我就告你』
說完就掛我電話 我又打了一次過去 他連接電話都不想接 請他同事代接
沒過多久 工廠那裏就打來 老闆娘問我怎麼回事 說有個女的打來罵一大堆
說我打去他先生上班的地方恐嚇......
後來老闆娘問我 如果對方想凹甚麼 只要別太過分 就給他好了
我不肯讓步 並在電話還有LINE中跟這位太太起了口角 結果就被他告恐嚇
我當時是回她:
『你們夫妻倆這種客人 我看多了 要玩我就陪你們玩』
『如果你敢亂寫 我們不會善罷干休』
結果就被他們夫妻告恐嚇
當時我並不曉得她告我 隔了半年多收到傳票 我自己都嚇一跳
後來我從台北去高雄出庭 檢察官問我 為何警察局傳我我不去
我說根本就沒收到通知過....
那天出庭 那對夫妻沒有去 我則是帶著當初那對夫妻想凹的五金配件 拿去給檢察官看
檢察官起初問我 為何說了那兩句話 我則是很誠懇的告訴他那事情的始末
也把配件給他看 告訴他 這對夫妻是多麼的可惡
後來庭訊結束 檢察官告訴我 在外做業務也好 做生意也罷 這種夫妻在台灣很多
自己要小心一點....今天讓我跑一趟高雄 辛苦了 下次還有偵查庭的話應該不會再傳我
四個多月後 我又收到傳票 上面的案由居然變成『恐嚇取財得利』
我收到以後心情很差 也很驚恐 想說為何會變成這樣
為此 我跑了好幾個地方的法律諮詢 有的律師告訴我 應該不會成立 要我別擔心
也有諮詢律師說 要我去找法扶會的律師幫忙 千萬別一個人出庭
我打到地檢署的承辦書記官那裏詢問 他只淡淡地說是檢察官的意思
我告訴他 我要照顧我母親 是否能以視訊的方式進行 別讓我在跑高雄(上次出庭我有附上
病歷證明)
他則是說 你就來一趟吧 檢察官的意思 說完就掛了電話
而時間很緊湊 法扶會那裏根本沒有辦法排出律師來
出庭當天 檢察官看到我嚇了一跳 她問我:你今天來幹嘛?我沒有傳你啊?
我把傳票給她看 並且問她 為何變成了『恐嚇取財得利』
檢察官也很吃驚 拿起傳票後 她告訴我 案由並沒有變動啊
接著 她把頭轉向了右邊的書記官 兩人不知在爭論甚麼
我只聽到檢察官對書記官冷冷地說了一句:現在不是推卸責任的時候
然後檢察官告訴我 今天那對夫妻還是故意不出庭 只傳了張手寫的請假單給她
要結束前 我問檢察官 之後如果不起訴 我是否能告對方誣告
檢察官則是要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說如果告不成 對方也會告我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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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四個月 我收到了高雄地檢署寄來的不起訴公文
但我對於當初書記官的錯誤還有這對可惡的夫妻 一直耿耿於懷
我打到地檢署申訴 並要求將當初附上的母親病歷拿回來
對方科長騙我說 那個書記官已經調走了 要再查一下
結果隔了兩周 我又收到地檢署的文 並要到派出所領
到了派出所 卻發現又是名字打錯 警察說不能領取
我只好又打到地檢署 誰知道打錯字的就是當初承辦的化股的書記官林X芳
我終於忍不住當初心中受到的折磨 我問她:為何當初要我第二次也出庭
還有恐嚇罪為何誤植為恐嚇取財得利?
誰知道那個書記官在電話裡態度極其傲慢 她說:1.那個不是打錯 是法務部的問題(聽不懂
)
2.當初為何要我第二次出庭的原因 她也忘了 要我問檢察官(真會推)
結果我告訴她 我無法接受她的解釋跟態度 我一定會去申訴
她則告訴我:那你去告吧 我還有庭要開..............
大家看到這裡 也許覺得沒有甚麼 但我真的沒有辦法忍受
當初第二次收到傳票 傳喚罪由居然變成『恐嚇取財得利』這種重罪 那心裏的煎熬真的很
痛苦
而對方只是淡淡的一句推給法務部的說詞....就甚麼也不管
兩次長途跋涉跑高雄不說 心理受到的傷害真的不是能用文字解釋的
想請問大家 如果我告那對高雄的夫婦誣告 是否她們也會被傳喚到台北?
我知道誣告罪不好告 但我只希望也能讓那對無良夫婦常常跑台北的滋味
另外 要怎麼樣才能申訴高雄的這個可惡的書記官?難道真的沒有辦法?
高雄地檢署我申訴 但對方那個科長都能唬爛 說對方被調走(真是官官相護嗎?)
請問哪個單位 才能申訴不但打錯字 態度還極其惡劣的書記官?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8-28 21:09:00
找律師
作者: Nipperdey   2016-08-28 21:40:00
太冗雜內容,找律師吧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6-08-28 22:11:00
證據足夠的話,大爆料,這種不上新聞都不會有人道歉的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8-28 22:41:00
未必是書記官的問題,書記官沒什麼決定權...你懂的
作者: pk0943 (.)   2016-08-28 23:07:00
看不出書記官有什麼問題...書記官都是老闆叫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阿
作者: shengyuhuang (小育)   2016-08-28 23:37:00
沒上新聞沒用,頂多行政疏失而已誣告罪一定不會成立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29 00:02:00
誣告不成立。處理商務自己找律師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8-29 09:15:00
商業紛爭引起的案件為啥這麼依賴法扶?找律師處理會比較好~且論述中太多片面資訊,找律師分析後再考慮如何處理,會比較好.Y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8-29 10:04:00
我覺得的確書記官有錯,但也不是什麼大錯,頂多就是疏失而已然後誣告不會成立 別想了還有你為什麼不聲請轉移,就不用去高雄出庭了交易一定有風險,以後你就要求客戶先付款即可這次的就當自己吃下去了吧
作者: Afun2009 (謝天)   2016-08-29 12:17:00
這就像是看病不找醫生,然後去投訴死神...@@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8-29 14:04:00
人不爽就想找一個人對他發泄是正常的,這時候你口氣對他不好,就會被掃到颱風尾,很多醫療工作者體會因該比較深XD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9-01 08:22:00
醫療工作者也是人 所以有時候是患者或其親友被醫工者的颱風尾掃到 因為醫工者之前被別的醫工者或患者嗆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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