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多年前雇主未投保勞保

作者: nohot (100夢想成真^^組團Happy)   2016-08-24 00:05:13
原PO於 97年2月 到 98年1月
大學剛畢業出社會工作
在公立學校擔任鐘點教師
當時學校未替我加保勞健保
後來懂事了 才知道學校這樣是不對的
會造成自己權益受損害
已請學校幫我補提繳勞退部份
可是勞保及健保多繳部份的損失
想向當時的學校承辦人因個人疏失求償
請問求償方式或管道有什麼?
這種小案件需要請律師嗎?
3Q~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08-24 01:53:00
應該是要找學校的代理人而非承辦人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24 06:18:00
原波自己會告就免請律師 另外找告的對象要考慮目的是出一口氣還是找有財力賠償你的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6-08-24 07:45:00
這種你不是第一也不是最後,之前申請年終獎金單位人事還是主計居然說他一輩子沒看過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24 13:17:00
還有年資損失這很難算 通常就是喊價和解 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4 20:29:00
而且原則上是跟機關,不是對公務員,
作者: nohot (100夢想成真^^組團Happy)   2016-08-25 02:00:00
勞保局有試算表我試算過損失約近2萬元~承辦人一定賠得起只是想爭一口氣~ 希望做錯的人為自己疏失負起該負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5 07:07:00
原PO麻煩先念過 國家賠償法 ,ok ?這不關 承辦人 賠不賠的起 的事情承辦人 賠也不是賠給你
作者: nohot (100夢想成真^^組團Happy)   2016-08-27 15:33:00
這是民法求償~不是要用國賠 樓上別好笑了 難不成賠給樓上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7 17:05:00
承辦業務,麻煩先搞清楚.......要不要先把國賠法唸一下...你要告的東西,是啥??當然,國賠法是民事法的特別法沒錯啦.....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寫的很清楚了要選擇用民法挑當事人告,確實也是一種手段啦只是,法就這麼在那,不用,卻跑去告個人???那是要求償,還是要去修理當事人 ??這麼大的國家不告,你跑去告個人??? 有違經驗法則況且,您自己都第5行都認為 "這是學校的責任"第七行也是這樣子,那,不告學校要告誰??順道跟您講個事實,您只是試算損失,並無真正的損失...就跟事故車修好,當事人要去告車價減損,法院不判賠會類似請先舉出 "損失的事實",才有辦法求償但,您不一定能夠活到可以請領退休金那天......所以法院應該不會認為有以發生的損失事實總之,加油,對了,民事要繳裁判費......個人很歡迎您回報後續處理結果,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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