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按鈴申告後?

作者: st10056 (mImE)   2016-07-29 18:00:41
有先爬文後 有些問題詢問
有查詢到一些流程圖
如下
http://scd.judicial.gov.tw/FLOW_A.PDF
因先前遭他人辱罵
因為怕遇到不會處理 或是較為草莽的員警
以致於拖超過6個月
於是打算直接到地檢署遞狀
今天已至地檢署提出告訴 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
服務中心人員請我填寫狀紙後
將我提供的一些資料一併夾入訴狀後
就跟我說 這樣就可以了
因為先前都是幫家人處理民事的非訟事件
因為民事 需要付裁判費用
所以至少有收據等 證明 有受理這件事
但刑事有爬文
因人民有所納稅
故刑事案件無須繳納裁判費用
因此沒有任何收據
也因為我不是到警察局報案
自然沒有三聯單那些
沒有過刑事案件 所以想請教
人員沒有給我任何物件
這樣我該如何查詢是否已受理呢?
另外 有看到人家說 大約3.4天 會收到通知
會開偵查庭 屆時到案跟檢察官詳談
所以我目前能做的 就是等收信是嗎?
感謝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7-29 18:04:00
直接去地檢申告的案件~應該會先發交警察調查..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7-29 18:39:00
你要證明就是所有訴狀包含資料一式兩份,一份給地檢署另一份他會蓋收狀章,就表示收到。 另外偵查庭沒那麼快一個月能有通知就算快了.......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6-07-29 18:44:00
管轄地警察會先通知你去做筆錄 檢察官沒那麼閒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7-29 20:39:00
3.4天,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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