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七天鑑賞期

作者: abc0325 (迷途小羔羊)   2016-07-12 14:34:35
有位客人來我這買了一個電器產品
一個禮拜後來就說該產品有故障
當下就直接跟該位客人說明要送回原廠檢測
如非人為會直接換新的 人為會免費送修
但客人堅持要現場換一個新的 不想送修 也不想等 就是立刻要
就在那說七天鑑賞期 不然就是商品有問題 我就是要換新的
不然就會告到消基會 消保會去
結果一個禮拜過後就收到公文 大意是要在指定的時間內跟客人協調好 算是協調會
但我想問的是
目前客人主張就是要換一個新的 也不接受送回原廠檢測 啥都不要 只要再給他一個新品
又以目前的情況 根據他所謂的鑑賞期 消保法 以法律層面來說
一定要產品不修直接換給他一個新品嗎
還是說可以主張送回原廠檢測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7-12 14:36:00
是現場購買.還是網路購買.還是???
作者: abc0325 (迷途小羔羊)   2016-07-12 14:38:00
現場購買 是實體店面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7-12 14:52:00
基本上上述二種"會"都沒什麼用處..真的有問題還是要走法院~另外實體店面無鑑賞期適用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7-12 15:04:00
對方主張無理由。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在結帳收銀台印張本店為實體店面,並無七天鑑賞期之適用的公告可以減少一些問題,當然刻意來魯的也沒辦法
作者: abc0325 (迷途小羔羊)   2016-07-12 15:41:00
所以就算他告去消基會去也沒用嘍因為我們立場很簡單就是送回原
作者: Neps (Neps)   2016-07-12 16:37:00
以後賣前跟客人說瑕疵流程直接換新的 看主管阿,最糟就是福利品出清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7-12 18:14:00
告到美國都沒用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7-12 19:09:00
美國某法院: 本院非管轄法院 駁回原告之訴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6-07-12 19:12:00
店面現場購買無消保法鑑賞期之適用。他只能走民法瑕疵擔保責任,他可以決定不買or要求折扣。除非你們有不爽到不想接他這個生意,不然確實是可以考慮換新的給他,他認為有瑕疵的用福利品名義賣,跟給他折扣一樣意思。雖然他爽到,但你們也可擺脫麻煩。缺點就是寵壞消費者。
作者: abc0325 (迷途小羔羊)   2016-07-12 20:04:00
所以如果我堅持不換新品給他採用送回原廠判定這樣站的住腳嗎因為鬼才知道是不是他自己弄壞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7-12 20:31:00
原波 gourmand 君已回答您的問題了 請細讀並思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12 21:56:00
"是什麼電器產品"會有人為損壞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7-12 23:54:00
樓上到笨版看 有人買新滑鼠用剪刀拆封 把滑鼠"尾巴"剪掉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7-13 08:24:00
人為損壞可多了,拿110V插頭去插220V的也很常見電器泡水也算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7-13 12:55:00
還有零件錯誤硬插、沒防呆插錯地方等等 很多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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