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他版看到一則新聞,裡頭表示:
餵食的林姓民眾因餵食,初步認定為廣義的管理人,所以該位好心民眾會有法律責任?!
媒體來源:自由
完整新聞標題:流浪狗險咬死男童 固定餵食者恐被究責
完整新聞內文: 2016-06-23 〔記者陳建志、蔡淑媛/台中報導〕
柯姓男童遭流浪柯姓男童遭流浪狗圍攻生命垂危,太平區永隆里長連 保欽昨通報動保處
捕捉咬人犬隻,
並協助通報區公所給予協助。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昨 大陣仗派出10多人到場捉狗,因
現場有10多隻大小犬隻,大狗警覺性高,聞到捕狗的氣味 ,立刻躲到後山果園並狂吠,
只好架設誘捕籠誘捕,並使用吹箭麻醉捕捉,計捉回6大8小 共14隻狗,因民眾通報還有2
隻大狗沒捉到,今將繼續捕捉。 而疑似咬童的狗群,被收容於南屯動物之家,施打疫苗
、驅蟲後隔離檢疫1週,因成犬十分警戒,將進一步絕育、馴化,開放認養。 逮回14隻
狗 不會撲殺 台中市動保處長林儒良表示,昨到場訪談附近民眾,都指認林姓民眾雖沒住
在這裡,但每天都會回到祖厝整理果園,並帶食物餵養咬人犬隻,林姓民眾雖否認狗是
他養的,但坦承會拿食物給狗吃,初步認定是廣義的管理人。 出事的果園附近,並無民
眾舉發流浪狗,林儒良處長表示,目前處理流浪狗採「精準捕捉 」,除非民眾通報有攻
擊性,才會出動捕捉。
作者: Nipperdey 2016-06-23 18:40:00
這年頭法律先賢在路上會被打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6-23 19:05:00因為他不是「偶爾餵食」,而是長時間定期餵養,甚至可以推斷狗群是因為他的餵食才會聚集到如此數量,所以他對這群狗有一定的管理責任。更不用提果園是他的,於場地也有管理責任。至於棄養人的責任,如果這群狗是二代或三代,那也追太遠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6-23 19:47:00常態性長期性餵食,造成野狗在固定地點盤據領域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6-23 20:36:00因為這種好心不叫做好心阿
作者: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級潛水伕)
2016-06-23 22:11:00就只是不盡飼主責任的飼主罷了
作者:
tgsh (宗師)
2016-06-24 15:33:00雖然法沒這樣定,但論理餵食者本來就應該處死。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6-24 16:18:00處死你個頭= =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25 07:59:00看到法盲真可怕 XD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6-06-25 20:28:00如果平常無人餵食~狗會默默餓死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6-26 11:43:00樓上,不會,但這樣的狗比較狗腿,得搖尾找食物總之,狗仗人勢 這句成語不是講假的除非進化到靠群聚獵捕小動物.......(這是狼吧)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06-26 13:14:00流浪貓的獵食能力比流浪狗強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6-26 13:16:00二樓上忽略了澳洲野狗
兩歲的話應該是有責任如果是六七歲的話 結果可能差不多 但就不一定有責任了不過那個責任會是兒少法的責任 不是這個案件的與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