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法繼承篇

作者: harrishu (KevinDurantSucks!)   2016-06-19 12:44:13
想請問版上的各位大家幾個問題,有關扣還和特留分的問題
1.甲有遺產30萬,妻子乙及兩子A和B,A曾向甲借款30萬,請問遺產該如何分配?
按照扣還的原則,A和甲借的30萬必須要在其應繼分扣還,但依照應繼分的分配,
乙、A、B個只能分到10萬,這樣A還拿得到錢嗎?
2.特留分: 甲生前留有遺產50萬以及10萬之債務,其母乙有營業費50萬、遺贈30萬,
子丙結婚時用了20萬,養女丁出國用了10萬,請問其遺產分配及考慮到特留分該如何計算
我拿到的解析是丙、丁應繼分30萬,特留分15萬
但丙乙給,故歸扣,但不必還
贈乙30萬,卻因為侵害丁之特留分,需給乙5萬
而甲之10萬要全部給到丁
這解答我有點看不懂,想請問各位該如何分析這個案例
謝謝大家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19 13:32:00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先要會操作現行法歸扣。然後要會我國目前兩大學說派系(戴、林)在這個問題上的爭議,之後採一說來操作。然後最後再告訴你一個悲哀的事實,這條快要修掉了,明年開始你學的這一坨可能都會變成垃圾至於林說戴說在這邊的爭議,就去找資料吧…不對,我眼花,第二題如果你會看不懂,那麼你整個繼承編概念要重看…這邊不涉及林戴二說的爭議提示:誰是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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