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透過露天拍賣,在上週四買到一個貨物
拿到當下卻發現與我所需的型號不符,貨物也有很明顯的缺損
與賣家反應,表示想要辦理退貨
賣家先是否認型號有誤,並強調貨物都是良好的,不會有損壞
信件往返多次,雙方都沒有獲得共識
直到給賣家看到照片,賣家才承認確實出錯貨物
但仍然堅持不願意退貨,只能提供換貨
在雙方各持己見的情況下,已經準備請消保會處理
我與消保會聯繫,正準備寄送存證信函時
賣家建議先將貨物寄回,待檢驗損毀是人為或非人為後,再行退款
而消保官也說應該盡快將貨物在7天之內寄回,確保是在鑑賞期內退貨
疑問點:
1.檢驗損毀與否是由賣家進行,因此我想詢問檢驗的方式、檢驗的標準等細節
賣家卻表示不便透露,這合法嗎?
2.賣家承諾會退款,不過是看損毀部分的爭議程度,來決定是全額退款或是僅退款半數
但基本上,損毀就是很難舉證,所以賣家只要說都是爭議,然後退半數給我
那麼我仍然是吃虧不是嗎?
3.若損毀部分無法要求退費,那麼賣家寄送錯的貨物給我
我能否依此為由,要求全額退款呢?(包括我寄回去給他的運費)
謝謝各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