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優先承買權問題

作者: clark03188 (小)   2016-05-14 14:00:19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土地共有人之ㄧ(假設甲乙二人共有土地),
土地上面有一違建房子(某丙)遭法拍(丁買受)。
當初拍定的時候,法院有通知土地所有人是否要行使土地法104條優先承買權
某乙就於10天內行使優先承買權,但拍定人某丁爭執某乙無優先承買權(亦即確認某乙的優先承買權
不存在)
之後到調解庭調解不成,就起訴到法院去,訴訟還沒終結 某乙就撤回起訴。
然後不知道為什麼執行法院在兩個月後,就發給某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某丁現在告某乙民法767 要求某乙牽讓房屋(訴訟已在進行中)
ps.我不是某乙
我的問題是:
1.之前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在之訴,但某乙自己撤回起訴,現在執行法院已經發給
對方不動產移轉證書,某乙還可以再提起訴訟主張自己有優先承買權嗎?
這問題我有去請教過法院免費律師,律師回答我說~程序都走完了對方都拿到
權利移轉證書了,已經沒救了。
因為免費律師發問時間限制10分鐘,又一直被催,所以有點想確認這件事是否如律師所言
但是民事訴訟法不是規定,撤回訴訟 還可以再行起訴嗎?
另外,某乙撤回訴訟,執行法院就會直接發給拍定人權利移轉證書嗎?理由安在
2.如果可以再行起訴,那現在對方要求遷讓房屋的訴訟如何停止,因為現在訴訟進行中。
要怎麼處理現在進行中的訴訟
作者: poeoe   2016-05-14 15:11:00
去找收費的律師阿... 專業有價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5-14 16:26:00
你要既然要發問,文章內容就好好地寫,如果別人看不懂你寫的內容,那要怎麼回答你啊?丁買受,發給某戊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拍定人取得權利移轉證書的同時,就代表他已經取得不動產物權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5-14 16:30:00
免費律師OS: 這傢伙在講啥? 完全聽不懂.....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5-14 16:30:00
10分鐘是不夠的,我光看你寫這篇文章就看不懂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5-14 16:56:00
看不懂+1不過我可以確定要是訴訟中也是這樣表達沒救了應該是真的 XD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5-14 19:07:00
找付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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