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朋友A投資做生意(無簽約)咖啡廳
現在要撤股,A要求把投資的錢拿回去。
已經協商過,同意店裡如果有賺錢
會分期歸還投資金額
(但沒有說確切金額及確切時間)
從去年開始就有陸續歸還本金,但金額不大
因為A惡意透支銀行信用卡
今年三月已經被銀行提告,現在被逼急了
就逼我們馬上把錢拿出來
還要求當初投資金額的兩倍!
已經有和A溝通過,店裡沒有多餘的錢
不是不給,只是現在無能為力!
之前一言不合還要對我們動手!
現在A妨礙做生意...
(將店門加鎖、威脅恐嚇家人、毀壞私人財務...etc.)
為求自保,已打算安裝攝影機,蒐集證據。
請問...
可以針對朋友A的行為提告嗎?
需要先報警?
或直接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