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車禍無肇責 準備和解條件希望給些意見

作者: blueaten (布魯阿田)   2016-05-07 21:37:26
如標題
A為直行機車過十字路口被左前方對向的左轉彎車B側撞 並且B未到路口就轉 都是機車 (
有監視器畫面及照片)初判表A無責B未注意直行車好像還有補上一張罰單
A為60初歲漁民 B為約40歲瓦斯送貨員
A右手肩膀處封閉骨折(算斷吧)無法舉手及用力還有部分皮肉傷
B大略輕傷皮肉傷
目前約3個月恢復些 不過還是無法太出力
然後常常會痛
對肇態度普通偏差 僅第一週有聯繫希望各自處理結束 我方回覆他等初判再談吧
至今都無聯繫了
目前希望條件是
強制險部分
醫藥費.交通費(都有單據)還有希望請醫生註明第一個月需看護費每日1200 因為右手無法
使用 各種不方便啊 這項不知合不合理
對方要賠償的部分
工作損失以最低計3個月 共6萬
精神撫慰金2萬
衣物舊物不計.機車普通舊 僅飛旋踏板損壞及刮傷不計
我方不是訟棍對方應該也不富裕所以只希望合理賠償及解決應該會先去調解委員會
如果對方態度不佳也不願配合在提告並申請車禍鑑定
到時在以勞保投保薪資43900來求償
另外需在和解書註明收齊款項始得生效嗎
這樣處理是否適當呢 希望各位能提供意見
小抱怨 送瓦斯的騎車大概都稍微能想像
態度也夠差的 指責直行的騎太快也不尊重別人路權
當下聯繫他還強辯警察說無監視器
員警是跟我說有照到
幸好有耐心慢慢處理還回去現場多看幾支監視器角度並找員警直接看畫面申請各項
證據保全自身權益 當然還是平安最好
另外他如果都不願賠償 我方也可接受僅強制險賠償 對肇就依法官判決懲罰即可
謝謝指導
作者: wallachia   2016-05-08 08:35:00
注意過失傷害是事發半年內要提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5-08 09:19:00
原PO大概沒注意到,初判表都會寫 供參考不過就描述來看,也找不太到有責任的區快總之,既然是業務執行,把瓦斯行老闆也記得拖下水刑事記得半年內提出,所有單據要保存好
作者: blueaten (布魯阿田)   2016-05-08 10:01:00
參考的案例申請鑑定結果大多都和初判表接近目前事發近3個月 邊等傷勢多復原些各項單據和資料都有留存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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