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調解筆錄的問題

作者: shocking1945 (宋姐姐)   2016-05-02 22:09:24
各位好
之前被告已提出刑附民的告訴
但來到法院的調解庭時,有與被告妥協,達成賠償台幣2萬的共識
但對方當庭只先交了4千元
剩餘款項要在下週五前匯來,否則視同到期
兩方簽了"調解筆錄"
裡面也註明了我當庭收到部分賠償,當下認為這份文件的意義單純如此。
但收到調解筆錄的正本才發現有一條提到,我方拋棄民事賠償請求權
若是對方又耍賴不付錢,我是否能聲請撤回調解並繼續移交民事庭審理?
畢竟一開始所主張的標的金額不僅僅二萬(且都有憑有據)
因為刑事部分不會拋棄,
那麼對方若沒匯錢,是否等法院直接判刑?
賠償金的部分不用再繼續告了,只能要求強制執行?
我現在不要求拿到錢,至少讓司法給我正義,判他該判的刑責就好。
以上懇請賜教,謝謝!
作者: aria1226 (原來這就是悲傷)   2016-05-03 10:03:00
我覺得等下週五確定對方沒付餘款再詢問比較好吧?還是說對方事後有明確表達不會再付之類的言語或態度?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5-04 10:35:00
和解筆錄與判決同一效力,你可以做的是拿這個去執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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