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是等價客體還是不等價客體錯誤?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30 12:15:56
假設某人心情不好,想砸摩托車出氣
於是到停車場,想砸自己的摩托車
但因為喝酒意識不清,不小心砸到別人的摩托車
在故意與過失的認定上,某人是故意砸車,但砸到別人是屬於過失
而毀損罪的成立條件是故意
這種情況算是故意還是過失?
如果說,某人想要砸甲的車,卻不慎砸乙車,這是等價客體錯誤
依然算是故意
但想要砸自己的車,卻不慎砸到他人的車
感覺上這似乎不是等價客體?因為砸自己的車是無罪的
欲故意砸自己車卻不小心砸到他人車,到底是以故意論,或以過失論而無罪?
(毀損罪不罰過失,如果過失論的話就只有民事賠償問題)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4-30 12:30:00
用法定符合說下去跑,就可以得出結論了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4-30 12:30:00
看清楚法條吧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4-30 19:35:00
我以為是我女友,就摸她屁股的話呢?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30 21:19:00
樓上的問題算打擊錯誤吧,因為女友同樣可以告啊有規定女友不能告男友性騷擾的嗎?
作者: a49971416 (sam)   2016-04-30 22:00:00
打擊錯誤是具體符合說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5-01 15:49:00
這是客體錯誤,不是打擊錯誤。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5-02 12:56:00
建議taoist9999日後不須回答此位鄉民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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