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要討回交往時所送聖誕禮物iphone6s,並說
「您可能有所誤會,物品為閣下自行竊佔,如閣下未完整奉還,在下將憑藉完整之購買憑證告
閣下侵佔」
與前任男友於去年五月認識、交往,約今年二、三月的時候吵架吵特別兇
上上週我說出想有自己的空間一陣子,希望能和他討論後,
對方提出分手並沒有回覆任何訊息(都是用line聯絡)
先前爭執後,前男友跟我說
「不知道妳會怎麼跟妳的小王子說我呢?應該是個愛生氣的傢伙吧」
我:那是很久以後的事情了吧
他:「不會很久,這樣才能在聖誕節收到iphone7當禮物」
我對這件事情耿耿於懷,所以就跟他說
「你是不是認為我是為了得到什麼而跟你在一起的呢?
如果你是這麼想的話,把你的帳號給我
吧,我把錢匯還給你。只不過可能要分期」
對方便說
「反正都走到這步田地了,把帳清算也可讓彼此往後心裡再無芥蒂」
並給我他的帳號。
我:「我知道了,那就當你是認為我就是為了圖什麼而跟你在一起的。
過去的一切忽然變得好不值得。呵,我在你心裡原來人格這麼低賤。
請你自己說要多少錢,你用錢買不到我的人格。
我就算負債也會把所有金額償還,就這樣吧。」
他:「妳自己決定妳的人格值多少吧」
我:「錢是你花的,是你自己覺得這份禮物值多少?怎麼會是我!?」
他:「不用複雜化問題,這種都是死豬價的東西,隨便查都有
還有不要說得冠冕堂皇,今天的局面是妳一手造成的
我才覺得過去為妳做的一切都很不值得」
我:「請問提分手的是我嗎」
他:「我無心同妳爭論,不好意思」
以上自4/12星期日最後談話後就再沒連繫,
直到今天他line問我:「敢問閣下何時要贖回人格」
我回:「敝人的人格無價,閣下的想法已與我無關。」
他:「您可能有所誤會,物品為閣下自行竊佔,如閣下未完整奉還,
在下將憑藉完整之購買憑證告閣下侵佔」
以上對話結束,我已經不想再回復他任何話,
其實那時候我會問他是否是因為圖什麼而跟他他一起的是因為還有感情,
我不希望他這樣想,也希望好好講開,也許好好談開我們會和好也不一定
所以很訝異對方就立刻丟給我帳號要我匯款
而現在居然說要告我侵占,愛過的人忽然間變得好可怕
我朋友說如果我沒問就沒我的事情,可是是我自己提出的
我沒有辦法證明那是他送我的禮物(只有在當天有拍照存證,禮物未拆和拆封的樣子)
和曾經line裡面一句聖誕節前三天他說過的開玩笑的話「聖誕禮物就送妳手機吧」
和留下來的包裝袋,他曾經帶我去買手機的店家和小姐打招呼過
因為他說他買的時候跟小姐討論很久,還討論要怎麼包裝才不會被發現…
我不會匯款給他,畢竟是禮物不是代購我沒有匯款的必要
頂多把使用過的手機及包裝盒等配件歸還
但我也覺得既然是送禮,他自己向我提出分手,又把所有的錯都怪到我頭上
並要我歸還禮物想到就有氣,根本不想處理(覺得生氣)
請問這樣他告我告得成嗎?
非常想用冷處理對待....
麻煩各位版友可以和我說我這樣算不算侵占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