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妹我之前在台中騎經坑洞時摔車了所以申請國賠
坑洞大約長4公尺,寬1公尺1,深7公分
那時候是晚上,我騎很慢沒有超速
現場沒有路燈也沒有警告標示
當下因為血流不止有送醫,朋友也有幫忙報警跟拍照
算是證據充足
算一算從出事到現在光修車、醫療等費用也花了快十萬
這些我都有留證據下來申請
至於精神慰撫金我是開價20萬(打算給相關機關殺價,底線是15萬)
但是最近政府寄公文來說要補足證明文件
「請求精神補償之具體金額及計算方式、相關單據及證明文件。」
但我沒有精神慰撫金的相關單據跟證明文件阿!QQ
我以為是我開一個價格他們再考慮要不要賠這樣
而且要我計算我也不知道怎麼計算
就是治療過程很痛苦,一輩子留疤這樣,
還有醫美診所說除疤估價單是先估一個價格,之後要看治療成果,也可能還會往上加
會不會這樣他們就不賠給我精神慰撫金?
我認為我已經算開價很低了......
因為我好幾個月不能行走,而且留下的疤非常大(肥厚性疤痕不時還會癢跟痛)
在腳背又不能穿露腳背的鞋子,不然會很明顯,導致我很自卑......
請版上各位幫幫我 謝謝!!!
補充:
癒合後形成9*5公分肥厚性疤痕,此種疤痕致使日常生活不時會泛紅、癢、刺
http://imgur.com/PU2nG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