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問各位,今天宣判我們敗訴,精油氣爆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案件,現在已經打
到臺灣高等法院,而今天結果依舊敗訴還需負擔訴訟費用約五百多萬
事情的發生是民國91年10月10日,我父母為精油的經銷商,當時薰香精油非常的紅,幾乎
家家都有點,而身為經銷商的他們對於使用薰香精油再熟悉不過
那天,我媽一如往常的準備點精油,而我就坐在旁邊,瞬間氣爆,使我全身燒傷,也波及
喉嚨造成吸入性灼傷,當時並未火場鑑定,但事後已將完整的精油補充罐,灼燒過後的地
毯,我傷口上的精油成分報告,以及請大學教授來說明當時的情況就是精油造成的氣爆。
今天高院宣判上訴駁回且我方需負擔五百餘萬的訴訟費用,在受傷的同時,我家也因為醫
療支出成為低收入戶,現在的情形也只能再上訴,想請問如何突破這官司的盲點,我們知
道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痛苦以及壓力,至今12年的官司以及身心俱疲,懇請各位幫忙給
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