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違反xxx管理"辦法"若未訂罰則,會怎樣?

作者: rogerlain (輪肝人)   2014-10-13 17:19:29
摘錄
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 5 條
食品業者應依其類別置專任之技術證照人員,其範圍如下:
一、餐飲業:中餐烹調技術士、西餐烹調技術士或烹調相關之技術士。
前項食品業者所聘用調理烘焙從業人員中,其技術證照人員比率如下:
七、自助餐飲業:百分之六十。
我仔細研究沒看到罰則或勒令停業之類的
那我違反了這條辦法(命令)
就是說我開自助餐店但沒有持有中餐丙級技術士執照
那會怎樣嗎?那定這條辦法要幹嘛XDD
還是有人被罰過嗎?抑或只是人云亦云?
謝謝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4-10-13 1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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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第十二條以及第四十七條o.o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中訂定的,第一條就有寫了。o.o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4-10-13 18:30:00
罰則在母法
作者: rogerlain (輪肝人)   2014-10-13 21:28:00
哇...找到了 謝謝..真的會罰!但乙丙級就沒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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