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到油壓指壓按摩服務中心乙
乙問明甲要的服務項目計算總價先向甲收到完全款項
然後令中心的服務員丙服務
結果發生下列糾紛:
1. 丙正要幫甲服務時 台電設備出問題導致中心斷電而不能服務
中心問台電得知預計數小時才能修復 甲還有要事不能等
乃向中心乙要求退回費用 乙拒絕退費 但表示願給甲同等金額
的服務券供甲在一定前間內回來抵用
甲拒絕接受 但因有要事不能繼續糾纏而先離開 第二天再回來
理論 但乙說甲先行離開表示自己放棄權利而完全拒絕退錢或服務券
甲有何法條可引用來保護自己權益?
2. (從網路上看到的新聞而聯想)
甲請丙做"半套服務"的途中 警察丁來敲門檢查 丙聽到敲門聲
而手滑傷到甲的重要部位 甲要丙賠醫藥費 丙主張是丁害丙手滑
致甲傷而拒賠 要甲自己找丁求償
甲可以依甚麼法條向丙或者丁求償嗎?
還是跟賭債非法而不受法律保護一樣 半套服務非法所以法律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