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漏水問題故意不告知事後要求賠償?

作者: KENDO777 (KENDO777)   2014-09-26 22:10:17
各位大大好
小弟有個疑問,是最近碰到的問題
如果碰到漏水問題是否可以不通知樓上
然後等牆壁都被滴爛了再直接送存證信函過去要求賠償加上精神撫慰金?
還可以裝可憐的說自己生活遭到影響之類的
這樣拿到錢的機率高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26 22:12:00
精神撫慰金一定不可能的 別扯了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26 22:30:00
樓上漏水有侵害到上述的哪一項???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4-09-26 22:31:00
帝王條款第148條。而法院會問你這麼痛苦為什麼都不去協調?如果你是善意不去協調的,表示對你生活不成問題啊..如果像你發問的,惡意不去協調,就違反148條啊結論就是拿不到錢,縱使滴水可以請求慰撫金。另外補充一下其實條文裡的"其他"範圍越來越廣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26 22:39:00
"不法侵害他人身體.健康.民譽.自由.信用..."請問拿桶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4-09-26 22:39:00
有過太吵被判妨害居住安寧權賠慰撫金的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4-09-26 22:40:00
如果是經過協調對方堅持不改善,的確有可能判。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26 22:40:00
再者,你沒有辦法舉證你有協調但對方不改善吧??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4-09-26 22:41:00
你善意不去協調表示還在你忍受範圍啊. 頂多財產損害賠償對方沒改善是看客觀上的損害吧... 真有的話當然可以舉證啊最後噓原po心態不可取,法律上也不會成立。害人之心不可有
作者: KENDO777 (KENDO777)   2014-09-26 22:47:00
所以財產損害還是得賠嗎?我家人很生氣的點就是在都漏這麼久了才講,就算當初沒壞的東西也都壞了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26 22:48:00
對方存證信函來跟你們要錢???那就等他提民事再說囉不用擔心,財物損失是可以折舊的....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4-09-26 22:50:00
如果對方寫101年12月發現卻都沒有協調,那你就賺到啦...可以另外主張217與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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