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期待回應] 請學法的人回應我的錯誤觀念

作者: o311859 (小歐)   2014-09-24 07:57:46
小魯不是學法的 只是愛吃鬍鬚張
偶而會翻翻法條嘴砲一下 腦袋裡有許多錯誤的法律觀念
請各位大德先進 能夠不吝惜的給教育一下
小魯必定會感激涕零的流一流口水 繼續吃滷肉飯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9-24 08:08:00
國父遺像還是"他人之物"沒有污辱意圖有毀損故意一樣處罰..要比也拿312侮辱死者罪.....至於平等權 不是第七條拿出來就是一切 可以先翻大法官解釋..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4-09-24 09:00:00
第五條是指各民族一律平等 ->每個民族皆可參政,投票等等然後第一百一十九條以及第一百二十條就只是單純討論地方自治。為什麼第一百一十九條有”法律“規範。<-歷史沿革。可參考 劉學銚。蒙藏委員會隻設置及其意義。^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24 09:09:00
要玩文字遊戲的話為什麼不說蒙古西藏自治本身就是一種不平等 lol平等權並不表示齊頭式平等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4-09-24 09:15:00
我不太懂你的一律好廉價的意思是什麼?其餘再看看?法律會怎麼規範本來就有歷史沿革吧。不然為什麼法律要那樣規定,不這樣這規定-.-另外你可以在蒙藏委員會-學術研究找到那本書。我說的參政投票那些只是例式..........................綜上所述,我會覺得你把'民族’,‘地方自治'混為一談。我指的是那三個憲法條文。你不是不把憲法不是歷史改成不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24 09:28:00
你回我的地方 很抱歉我完全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4-09-24 09:28:00
止是*? x_x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24 09:29:00
真照你的邏輯 對任何特定人設置任何特定規範都會變成不平等請參考大法官解釋485/571等號如果只是吃飽太閒單純來玩文字遊戲的話 就回到這裡為止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9-24 09:44:00
憲法沒規定,你用法律凌駕憲法規定....科科
作者: dnoteb (法學之路永無止盡..號:)   2014-09-24 10:47:00
其實從第一句 原po不是學法的 只是愛吃鬍鬚張..就不需要回應了吧?...各位真是實事求是 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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