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誹謗罪及公共利益之問題

作者: eric79830 (eric)   2014-09-23 16:14:45
想請教一個實務問題

學生A男利用手機通訊軟體
隨機 私訊 性騷擾 同校同學B.C.D.E女....等等很多人
之後B女將私訊騷擾內容
張貼在學校公開留言板
(有公布雙方姓名.照片)
說是為了防止其它人被騷擾
以提供大家來防範
這樣B女會有任何法律責任嗎??
設學生皆18歲以上(大學)
若有法律責任,是犯何法??
可以公布給同學知道後
再到法院告他性騷擾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