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按鈴申告後要準備狀書嗎

作者: Alio1234 (Alio)   2014-09-22 19:02:16
大家好 對於提告流程有不懂之處,煩請撥冗解答 感謝
今日本是去警察局要提告(車禍過失傷害),但他說了一些理由勸我去地檢提告
雖然知道他是推委之詞,但沒去過地檢,想說去了解一下流程也好
一. 我的問題在於「按鈴申告」和「遞狀」是兩項不同的提告方式嗎?
1.按鈴申告後,不用遞狀,就直接做筆錄?還是工作人員會教你寫訴狀,再遞交後做筆錄?
2.還是直接先寫好狀書,按鈴申告後,遞完狀就沒事了?
二. 我有交通處理事故單,診斷書,現場圖,初判表,和解不成立書。和解不成立書有對方的
地址,但沒有對方的身份證字號。沒有身份證字號,會影響提告或案件處理速度嗎?
(聽說。 沒對方身份證字號,會被當作他字案??)
以上,謝謝答覆
作者: sychang0807   2014-09-22 19:49:00
自訴要請律師也請檢察官幫你處理吧告訴不用,如有錯請糾正,謝謝
作者: Alio1234 (Alio)   2014-09-22 21:44:00
這是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不是上法院提出自訴(應該是這樣沒錯)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4-09-22 23:09:00
過失傷害,一般是去原交通事故處理小組(交通隊)提告到地檢署遞狀或申告,分他案,可能還是會發交警察調查因為車禍現場照片、雙方筆錄等車禍資料都還在警局…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9-22 23:41:00
原波就是被警局"勸"去找檢察官告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22 23:42:00
那就直接去地檢署跟檢察官說,某某警局的某位阿sir要原PO自己到地檢署提告,但是所有資料還在阿sir那...
作者: amao969 (弱智浩呆這個有沒有銹蝕 )   2014-09-25 23:23:00
假如當初車禍時有報案 警察現場有拍照 畫圖 作筆錄...現現在要告傷害 只要向原承辦員警告知要告傷害 員警就會請被告來做傷害筆錄!員警會將案件移送地檢署 就完成了!同一個案件 同一個承辦員警 只是多寫一份筆錄而已!怎麼不受理?這要向督察室投訴!任何員警都不能拒絕受理案件啊!
作者: Alio1234 (Alio)   2014-09-26 19:04:00
謝謝答覆。學警是「勸告」「商量」,說什麼過幾天要受訓,找肇事者做筆錄可能也不好約時間,學長可能也很懶...總之,就表現得很客氣地希望我給他個「方便」我以至地檢提告,也附上相關資料(事故處理單,現場圖,初判表,診斷書,和解不同意書,但現場照片他看一看說不用給好了)。但檢查官還檢察事務官,就問話那位,只做事發經過的筆錄,並沒有像當初在警局做的談話筆錄那麼詳細(如距離多遠,車速,天候,傷勢,有無酒駕...等等),只是在最後有跟他說警方有目擊者的筆錄,請他附註。照以上大大們說的,該不會地檢會發回警局,然後警察還要再叫我做一次正式的筆錄吧?(非談話筆錄),還是等開偵查庭,再聽檢查官問話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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