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被媽媽告棄養之後有感...

作者: ms6163   2014-09-09 14:30:05
幾個月又過了 今天二審的結果出來了 對方的抗告被駁回
對方好像用不實的資料跟法扶會申請補助被抓到 律師在開庭前被迫解除
接下來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 無法再提出新的證據 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
不過對方有十天的時間可以考慮要抗告 如果還是不死心
就要進入第三審~~~ 希望就到此為止
※ 引述《ms6163 ()》之銘言:
: 跟自己的母親打了快兩年的官司 兩個月前終於下來 她除了不能拿到錢之外
: 我們還被免除扶養的義務 不過她又繼續抗告 我看接下來還有得打
: 在打官司的過程中 我在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上研究相關的案子
: 才發現最近這幾年類似的案子相當的多 父母從小就遺棄小孩 等到老了
: 甚至還沒有退休的年紀 就回頭來告小孩要錢
: 而很多老一輩的法官觀念就是: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 結果判下來對小孩子造成二次的傷害
: 以我的例子來說 父親死後 十歲就把我丟給祖父母 然後三十幾歲的時候來跟我要錢
: 在法庭上主張已經有盡到扶養的義務 還說沒有十八歲就跟我們要錢已經對我們很好了
: 接著她就在法官面前不斷說謊 接著被拆穿 她要提證人出來的時候
: 法官還說如果出來被抓到是偽證的話他會另外辦 對方律師馬上縮起來 說那證人不要上來
: 這樣子的官司打完之後 居然還可以把自己不利的東西整理一下
: (例如說有租電信公司違規架基地台 所以有收入 打官司期間取消 然後說現在我沒有了)
: 抗告的時候說 這些都已經沒有了 然後繼續重打
: 這些過程其實對我是極大的傷害 因為小時候已經被丟棄了 長大後還要再來被要錢
: 然後聽對方胡說八道 甚至對方打輸了還可以不斷抗告
: 我覺得相同的事接下來一定不斷會發生
: 尤其這幾年大家開始會一直用告人來作對自己有利的事
: 可惜這種事真的就無解了........
: 另外讓我最感動的事 我當初的律師是剛考到執照 等當兵的人 他非常的用心
: 讓我在打官司的期間恐懼降到最小 也沒有距離感
: 希望他下個月退伍後能有一個好的開始
作者: chumush (犬神)   2014-09-10 08:38:00
最高法院是法律審,除非有新事証…,不然很容易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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