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委會可以放置有房仲名稱logo的公佈欄嗎

作者: sophie0927 (蘇小菲)   2014-09-03 20:50:29
請問各位版友:
我們社區是新成屋,
第一屆管委會今年四月成立。
因為還沒點交,所以住戶預繳的管理費都還在建設公司,
管委會沒有資金可以用,
就動腦筋去跟建設公司要求贊助辦中元普渡和中秋聯歡晚會。
後來更誇張,
管委會竟然要與臨近的房仲業者簽約,
讓房仲業者提供贊助金給社區,
然後條件交換是使用有房仲名稱與Logo的公佈欄放在社區內作為公告使用。
我查了公寓大廈管管理條例,其中第八條規定: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請問,若社區管委會未經區權會同意使用房屋仲介公司贊助的具有明顯仲介公司名稱、LOGO樣式的公佈欄於社區非專用區域放置(例如大廳、停車場等地方),住戶是否可要求管委會需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之廣告物規範經區權會同意後方可放置,並在未經區權會投票通過前應先行撤除?
感謝大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03 21:03:00
so ? 管委會沒收入,開闢財源也要阻撓??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4-09-03 21:04:00
先看社區規約及區權會之決議,給了管委會多少權且公布欄上商家logo是否直接變成廣告物,有討論空間?
作者: sophie0927 (蘇小菲)   2014-09-03 21:12:00
感謝回覆,目前規約並沒有明訂可以或不可以耶!住戶住戶間對贊助存疑慮是因為擔心有私相授受等狀況產生此外,住戶們也擔憂直接使用特定房仲的公佈欄樣式,不太妥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03 21:17:00
那大家捐一些錢,讓管委會可以正常運作如何?
作者: sophie0927 (蘇小菲)   2014-09-03 21:19:00
感謝您的建議,收到了,謝謝。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03 22:40:00
公佈欄當廣告物基本上很有討論的空間,一般所謂廣告物大多是指招牌,看板等物品....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4-09-04 08:46:00
其實在託管期,會和房仲有直接利益關係的是建商沒經費又不能拉贊助,就沒辦法辦活動,然後又要被委員靠杯說總幹事無能,是不會辦活動喔!?回頭來說,贊助通常是會有對價關係的,大多只是為了宣傳或增加曝光度,並不太會有圖利的問題。而且管委會不管要做什麼事、修繕或維護,沒經費就會綁手綁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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