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法律的幾個問題

作者: watermind (晴天)   2014-08-31 18:45:36
1.我國憲法八十條明文規定法官須超越黨派並依法律審判
中標法2.4明定我國法律樣貌及程序
依此判例應不屬於"法律"
那判例又何以可拘束法官判決? 判決不能違背判例
2.我國行政法與刑法若有衝突以刑法規定為優先
但若案子最後到了大法官手上
大法官卻用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例如信賴原則)
行政法與刑法 孰先孰後?
3.憲法規定司法院應為終審法院
且大法官會議解釋530認為司法院應與最高法院合併
但目前為止似乎沒人鳥?
大法官會議解釋效力何在?
4.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有提告的權利
但刑訴法規定一定要請律師才可自訴
是否又是違憲一例?
以上問題求教
感謝大家的解答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8-31 19:33:00
1.理論上可以違反,只是實際上很容易被上訴法院發回2.我看不太懂意思,大法官原則不針對個案只解釋法律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31 19:34:00
這個版應該要先自己拿答案出來討論吧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8-31 19:34:00
3.相當於憲法位階,但大法官釋字本身不能當做法律引用否則會成為法官造法,代表例子為公有地役關係問題4.大法官有明文訴訟程序如何進行為立法權可有決定空間所以自訴及上三審等限制皆不侵害人民訴訟權ㄜ我的3只是回答你那題的最後一個?而已另外最高法院算下轄於司法院,所以也不算違憲吧?司法院組織法第七條不過好像是有聽過司院組織法將來會朝合併方向修法沒錯2.的話我還是沒看懂意思...罪刑法定是指非經國會立法不得對人民以刑法相繩,那和大法官有什麼關係?還是你的意思是可否以該條刑法違反行政法原則判違憲?這種情況有點難想像...最後一題則是釋字442和574,不過嚴格來說他其實沒提到自訴限制,所以如果有人真的很閒還是可以挑戰看看另外其實刑訴三審沒有強制律師代理 反而民訴三審才有這點蠻詭異的......喔我看了530 原來效果是公布之日起二年內檢討修正那很抱歉,這句話就只是提醒性質,確實立法不修也沒皮條因為他沒有說兩年後失效...喔抱歉我剛剛一時腦昏,自訴和三審強制律師代理是不同的如果刑法有違背憲法的法律原則那當然可以宣告無效啊可是要說刑法條文違反行政法原則無效真的很難想像...而且那其實也和罪刑法定根本無關吧..可以舉例刑法因違反信賴保護而無效的例子嗎...信賴保護條件是1.信賴基礎2.信賴表現3.非不值得保護刑法或特別刑法怎麼可能會出現這種東西= =雖然一般認為刑法確實也是廣義性質的公法沒錯不過那算是法理學層次的問題了這個信賴保護和那個信賴保護沒關吧..這個叫信賴原則詳見刑法總則,源自客觀歸責理論但是也被實務採用的東西簡單說就是要盡到怎樣的注意程度才算無過失......您的老師是法律教授嗎...引一般法律原則而不引法條的法官......刑/民/公三者的法理基礎就差了十萬八千里了..y好吧我投降了(攤手)所以您是實務工作者嗎......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08-31 21:52:00
84年那個判例不是在講民法184?啊啊啊 好像搞錯 184那邊有一個很相似的判例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8-31 21:54:00
是侵權喔? 其實我沒看判決事實OAO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8-31 22:27:00
三權分立,彼此制衡,立院也不一定要聽大法官的
作者: vinmo (小強)   2014-09-01 13:22:00
憲法有明文規定人民有提告的權力嗎?而且事實上確實可以提告啊~不用請律師~自訴跟提告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09-01 20:28:00
好亂,哈哈跟我打字的方式差不多看不完了!!簡單回答一句話:你的問題可以是 解釋刑法又沒有法條規定要三階論不作為犯除了法律規定的危險前行為....其他的都超過罪刑法定原則,比如你是場所管理者!是危險物品監督者等等等等等等.......法律 與其說看法條不如說要看解釋給法律系一條飯吃阿....判例 有哪條法律規定可以拘束法官? ??法官不鳥就好了@@ 法律都不能拘束法官了 哈哈你沒聽過一句話麼? ㄟㄟㄟ 法律見解不同@@你的第二個問題什麼法律刑法優先於行政法?哪一條法律這樣說? 這樣說的本意是什麼?要是我猜我以為是ㄧ罪不兩罰!!! 我真的不懂什麼叫做刑法優先行政法,又怎麼可能刑法成立行政法阻卻?????算了 後面的都放棄了記得 解釋 兩字活學活用,啥都不違法你後面的問題我猜也都可以用 解釋的
作者: thunpuenchu (窗台上的瑪爾祭司)   2014-09-02 13:21:00
信保是憲法位階的法律原則不是行政法(525 529 589 605識字),不然行程法7也有比例原則啊,也不能限制刑法?那憲法23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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