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妨礙性自主或強制性猥褻

作者: sevenmoons (七個月亮)   2014-07-28 12:43:39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是我一位女性朋友在去年五,六月時在擔任學校系上助教時認識的一個外包廠商人員,因
為年紀輕加上對方猛羡殷勤而起了好感。結果他們一天早上在平時沒什麼人出現的辦公室
中(只有兩人),男方伸出鹹豬手,意圖跟他交合,他說當時他嚇到了,而且一早沒吃早餐
昏昏沉沉,不知道要反抗,只希望事情趕快結束,但是仍有守住底線,最後以口交作結。
事後我朋友覺得這樣太快(他們沒有交往),然而事後不久男方就消失無蹤。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可以提出訴訟?證據的話可能僅有辦公室外的監視器可以錄到當
時兩人進出的錄像。
又因我朋友不想追究,但我實在很為我朋友感到不捨。妨礙性自主算是非告訴乃論,是否
可以代為提出公訴?謝謝。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7-28 12:45:00
有證據嗎?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7-28 12:47:00
沒反抗- -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7-28 12:56:00
沒反抗有表達不願意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7-28 12:59:00
我覺得為妳朋有著想就讓這件事情過去吧 兩人進出的錄像完全沒辦法證明什麼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7-28 13:02:00
進出錄像通常都是有說有笑進去有說有笑出來當被合意 =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7-28 13:06:00
就算是出來吵架 也沒辦法證明辦公室出了啥事啊- -又不是一方把已經昏迷或酒醉的另一方拉進去之類的錄像
作者: sevenmoons (七個月亮)   2014-07-28 13:11:00
所以還是要講求物證…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7-28 13:12:00
所以我說錄像通常拿來證明合意不能證明.... XD
作者: g243536 (來打桌球巴~)   2014-07-28 13:15:00
你朋友才是關鍵~~ 服說你朋友先~不然一問三不知~
作者: sevenmoons (七個月亮)   2014-07-28 13:16:00
我當下聽到真的是既難過又震驚不過如果無法追溯那真的就只能讓它過去反抗是一般認知 可是遇到意料之外的事情更多人反而是不知所措,呆若木雞,這種情況下很容易任由對方予取予求。或許面對陌生人會有反抗意識,可是對於親近熟悉的人做出踰矩的事情卻是始料未及的。唉我朋友不想面對 所以都甭說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7-28 13:33:00
那就算你能告 妳是要讓她被員警問 被檢察官問 被法官問多來幾次心理傷害? 你確定妳是他朋友??
作者: qoomii (過自己的生活)   2014-07-28 14:02:00
樓上,這不是姑息犯罪的藉口,重點還是看證據有沒有保留朋友願不願意配合提告製作筆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7-28 14:14:00
一年多了而且還是這種情形 幾乎不可能有證據而且說真的 這能不能算犯罪還很難說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7-28 14:26:00
大概也只能套話但是效用不大,另外朋友的話要三思,沒有人可以幫忙證明這段真假時,知道的真相的只有當事人,外人要操作要從自保開始思考.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7-28 16:18:00
TO:qoomii 我會告訴大家不可以姑息養奸但是同時我會跟我的"朋友"說 以你的意願為準 XDDD對我而言"朋友"不需要聽我講大道理 需要的是過的快樂 XD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7-28 16:40:00
除非未成年,不然都是以當事人意願為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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