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客有種種行為 房東可以請他搬走嗎?

作者: dollwing (gogo我喜歡寧寧姐)   2014-07-03 16:36:23
各位版友大家好:
發文有點緊張
希望各位不吝指點迷津
懇請賜教
非常感謝您!!!
原PO是房東 - 房屋所有權人
租約到 2015 1/25
租屋住在台北, 人在台中
接到大樓管委會的通知:
1.房客養狗,影響大樓清潔和租屋內清潔(公共區域便溺)
2.未經房東同意,將戶口遷入
3.房客職業為抓漏工程師傅,租屋內的工程也由他承包,
但施工品質不良,似乎無法負責善後
4.管理費積欠未交
5.房東同意設立工作室,但似乎私自變更為公司
基於以上幾點
是否可以請他搬走?
租約未到期的情況下
房東需要賠償嗎?
另外很擔心他在準備搬走的期間
挾怨報復,破壞屋內設備
如天花板,水管,電線....等
(這類短時間無法看出異狀)
該如何是好?
再次感謝各位!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7-03 16:39:00
遷戶口要遷入地的戶口名簿 他怎麼在沒你同意下遷的?至於其他各項 如果沒有在當初訂約時規定可以無條件解約那麼房東想提早解約就得賠償對方的損失然後最後的問題你害怕的話就得自己找工人來檢查啊..-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03 16:42:00
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
作者: dollwing (gogo我喜歡寧寧姐)   2014-07-03 21:32:00
謝謝k大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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