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網路詐騙網址

作者: R176B2C2 (輸到亮晶晶)   2014-06-23 10:23:29
看到很多新聞報導 有不少人手機收到不明簡訊網址
在不清楚的情況下點了下去 結果帳單來了一筆好幾千甚至幾萬元的費用
我很納悶這種擺明就是誘騙的手法為什麼能夠具有法律效力?
像我們有時候在簽署一些正式文件時,只要牽扯到金錢財產的東西
如果當事人是在不清楚或不熟悉的情況下簽的,事後都可以依此而撤銷其法律效力
但是這種根本沒有正式文件的不明簡訊為什就沒有在法律上對當事人的保護措施?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6-23 10:25:00
撤銷前仍然具備形式效力,那些詐騙理論上也能夠去打撤銷
作者: losergod (魯蛇神)   2014-06-27 15:18:00
被詐騙所為的意思表示仍為自己的意思,撤銷前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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