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有人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熟嗎?

作者: panier (閃三好帥!!)   2014-05-27 22:39:36
※ [本文轉錄自 Wanted 看板 #1JXAA3u2 ]
作者: panier (閃三好帥!!) 看板: Wanted
標題: [問題] 有人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熟嗎?
時間: Tue May 27 22:34:37 2014
如題 有人很熟悉的嗎?
剛剛在FB 轉賣從康是美買的面膜
然後社團版主就說 面膜不准在網路上賣 然後就刪掉我的文章
他用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所稱化粧品,係指施於人體外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
臭或修飾容貌之物品;其範圍及種類,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 24 條
化粧品不得於報紙、刊物、傳單、廣播、幻燈片、電影、電視及其他傳播
工具登載或宣播猥褻、有傷風化或虛偽誇大之廣告。
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申
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機構繳驗核准之證明文件。
經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核准之化粧品廣告,自核發證明
文件之日起算,其有效期間為一年,期滿仍需繼續廣告者,得申請原核准
之衛生主管機關延長之,每次核准延長之期間不得逾一年;其在核准登載
、宣播期間,發現內容或登載、宣播方式不當者,原核准機關得廢止或令
其修正之。
還有
第 30 條
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
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有關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證
照。
違反直轄市、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或工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六條之一規
定所為命令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再限期令其改善;情節重大
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有關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證照。
所以 我買了康是美屈臣氏家樂福7-11都有賣的面膜
拿來網路上轉賣 我是犯法的? 是這樣子嗎?
有人可以告訴我嗎?
請問 是所有的化妝品都不能在網路上賣囉?
舉凡BB霜 化妝水 乳液 防曬乳 身體乳 眼線
身體噴霧 爽身噴霧 粉底液 粉餅 眼線 眼影 全部都不行囉?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4-05-27 23:24:00
不然呢 你可以賣看看 等著被檢局繳罰鍰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4-05-27 23:25:00
藥妝店買的化妝品 還是不能在網路販賣 
作者: moomooko (mimiko)   2014-05-28 10:39:00
含藥化粧品不行 一般化粧品要有中標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5-28 23:05:00
不能"打廣告"不代表不能販售但是 如果是"藥品" 就完全不能販售不過只要有介紹文字或圖片就很容易被認定為廣告..除非你只PO說賣X牌面膜XX元 否則就會被開罰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5-29 08:56:00
[只PO說賣X牌面膜XX元]有招攬客戶的用字算廣告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5-29 12:41:00
這邊的廣告是指對"商品"的宣傳 不是販賣簡單來說對於化妝品商品的廣告都要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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