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會被告嗎

作者: sh9305 (shiruU)   2014-05-21 20:13:11
我一時開玩笑拿A女(是我朋友)手機傳訊給B男
說願意答應他跟他結婚成家
希望他過戶房子跟買名牌鑽戒
不過被A女發現是我在開玩笑而告知B男
B男大怒說被騙
要叫律師告到我不死也半條命
=_=
這種事有人在提告的嗎
還是我也可以告他恐嚇?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21 20:17:00
被告就去上法院吧,玩弄他人感情會被馬踢的....:D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5-21 20:42:00
對方恐嚇你什麼?提告是他合法的權利,不構成恐嚇喔
作者: boards (GOLD)   2014-05-21 22:59:00
要告詐欺?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4-05-22 00:07:00
你怎麼不先去道歉,玩弄法律做什麼?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5-22 00:20:00
實務有判過,拿別人電子信箱去寄信,成立偽造準私文書罪如果對方真的去找律師,你可能就得要小心點了...雖然我是不認為本件有到足生損害於公眾的程度啦...又如果你是未經同意登入A女密碼,可能再多一條侵入電腦罪目前雖然學說一致批評電腦犯罪之章條文寫的超爛但也因此實務標準變的非常模糊,沒事還是小心僅慎點好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4-05-22 08:55:00
告恐嚇?亂搞別人後不准人家告?連道歉都不會?
作者: sh9305 (shiruU)   2014-05-22 16:32:00
我有跟他道歉啦誰知他還是很火..A女說她不介意,應該還好吧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05-27 03:41:00
你們兩個都告不成啦,結婚是身分行為不可能像民法一樣有表見代理之規定簡略說明 恐嚇是對他人告以將來惡害之通知,而使人心生畏佈。去法院提告總不是對妳加之惡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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