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左轉"相關言論為何該被桶?

作者: lucard1129 (朝鮮通商大臣)   2017-04-27 00:52:09
我想了一下這個問題要怎麼回答
因為最近不管在這裡或是現實生活中
講錯的話都太多了
其實你在看一個板規為什麼會這樣立,都跟法律一樣,有其時空背景。
這個板規的脈絡十分簡單
就是:
一開始人少少的時候,謾罵言論也少,大家衝突的機會不多,
相比之下,叫人出去、閉嘴之類的,算是比較嚴重的攻擊性言論,於是就有了這個規矩。
也就是說,我認為這樣的言論是需要被避免的。
在這裡
┌─────────────────────────────────────┐
│ 文章代碼(AID): #1MUImR_7 (KoreaStar) [ptt.cc] [公告] 請保持良好討論風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450781723.A.FC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9 Ptt幣 │
└─────────────────────────────────────┘
此公告的上一個水桶案,竟然是在這個公告的半年前:
┌─────────────────────────────────────┐
│ 文章代碼(AID): #1LWj5OTR (KoreaStar) [ptt.cc] [公告] 水桶 NiNiboy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434636632.A.75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 Ptt幣 │
└─────────────────────────────────────┘
竟然半年沒有人被水桶,你就知道這裡有多麼閒雲野鶴,多麼和平。
等到人多了,負面新聞的張貼量也越來越大的時候,各種極端的謾罵言論都出來了,
什麼「白癡」啦、「畜生」、「○○狗」、「藝人約○」這種言論都算常見,相比之下
「左轉」就變得好溫柔,雖然現在這樣看來「時空背景」已經不同,但我認為當初我希望
不管立場如何,都能在這裡好好討論,這樣的立場與板面該有的風氣在今日仍然必須堅持
也就是不管今天如何地動山搖,大家還是該坐下來好好討論,
這樣的堅持應該是沒人會反對吧?
如果因為謾罵的言詞變激烈了,「左轉」就突然可以合理化,講起來好像怪怪的。
動不動就針對個人請人出去,這樣的例子我認為水桶並無不妥。
至於FB問題,我會看推文敘述如何。
「滾回FB」這種仍然是會水桶。
「認真說...如果私人想要抒發,可能在FB會更好吧」這種就不會。
┌─────────────────────────────────────┐
│ 文章代碼(AID): #1NmgkjYy (KoreaStar) [ptt.cc] [公告] 板規 5-2 示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472375725.A.8B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3 Ptt幣 │
└─────────────────────────────────────┘
好像跟上面這篇↑講的還是沒啥差異啊
這樣如果界線還是模糊就在提問吧。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27 00:56:00
左轉本來就很溫柔中性的用語了 而不是相對溫柔而已
作者: caesar119 (哈囉)   2017-04-27 00:57:00
讓讓
作者: pdf300ppi   2017-04-27 01:05:00
我理解你桶用詞激烈跟具侮辱性的 但且不說左轉本身就如W大說的是中性用詞(當然指不加其他情緒性綴詞下) 上上篇連左轉都沒用到 只是給予建議 或許有人覺得這建議不適合 但哪裡有可以水桶的理由?
作者: qaz956870 (雷殘)   2017-04-27 01:09:00
我也認為 左轉其實還好
作者: hihi29 (無)   2017-04-27 01:13:00
取暖 比左轉還具攻擊性呢..怎麼會覺得左轉不行 取暖可以
作者: fafala (^ ^)   2017-04-27 01:15:00
若被要求左轉閃邊滾回專板等,個人感覺是要對方閉嘴、這裡不歡迎他… 這似乎有欠尊重跟包容對方的發言權利甚至引戰之嫌!既然認為這裡是言論自由的地方,又何必要人左轉(閉嘴)?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27 01:17:00
單就左轉而言不等於閉嘴啊 只是有更適合的板發的建議
作者: abellea85209 (阿比利亞)   2017-04-27 01:18:00
我也覺得取暖攻擊性很強 左轉桶 取暖應該也可以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27 01:20:00
喜歡用簡短語句推文也是言論自由啊
作者: NSlice (N片)   2017-04-27 01:22:00
其實左轉的狀況分2種,一種是覺得原PO發文錯版,建議換到正確的版面,這我覺得只是用字遣詞語氣的差別;第二種是針
作者: hihi29 (無)   2017-04-27 01:23:00
認真說...如果私人想要抒發,可能左轉FB會更好吧 桶不桶?
作者: NSlice (N片)   2017-04-27 01:23:00
對文章討論,推文直接叫持相反意見的人左轉,此時明明雙方
作者: puker5566   2017-04-27 01:24:00
我覺得噓也很不中性 以後凡事用噓的人都水桶好了明明用推的大家都可以看的到
作者: NSlice (N片)   2017-04-27 01:24:00
意見都該被保障卻直接被開大絕,自居主場趕人,才是一開始
作者: charliechao (平哥)   2017-04-27 01:25:00
當說左轉的時候 不就代表不希望他在這裡發文或發言嗎
作者: NSlice (N片)   2017-04-27 01:26:00
總之我希望這條例保留,但只針對情況2水桶,這次判例判給情況1爭議就有點大
作者: pdf300ppi   2017-04-27 01:26:00
滾閃邊這種用詞激烈的我不覺得版主桶得過分阿,可上上篇很明顯沒有吧?另外左轉本身沒有貶義,當然有些加上情緒性用詞會讓推文變得不恰當,但是有時左轉或離開去哪版真的只是建議,像有些藝人在韓星版很不受歡迎,建議粉絲還是不要這看這些傷心言論,當然可能有時看到會不舒服,文字沒有溫度,但也不能自己作負面解讀就要別人都進桶不能發言吧?
作者: charliechao (平哥)   2017-04-27 01:26:00
即使建議有更適合的板發 同時也拒絕了在本版發文阿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27 01:27:00
今天的情況是沒有做到積極性的尊重而遠非不尊重就會桶
作者: crystalgreen (認清事實)   2017-04-27 01:28:00
但問題就是被建議左轉你不用真的左轉啊!你權利完全不受傷害但為什麼版友要被限制能不能叫人左轉的權利?
作者: pdf300ppi   2017-04-27 01:30:00
就是cry大說的重點 別人建議你離開 你不用真的離開阿?說左轉是損害別人的權利滿牽強的吧
作者: Pettitte46 (被討厭,怪我囉?)   2017-04-27 01:33:00
權利有沒有受傷害是其次吧,就跟你叫人跳樓但人家又不會真的跳樓死給你看,今天這條曾經有相關判例,也有人
作者: pdf300ppi   2017-04-27 01:33:00
叫人跳樓跟左轉比…
作者: hemble   2017-04-27 01:34:00
我叫你離開你不用真的離開;我跟你分手你不用真的跟我分手會舉例太爛嗎-.- XD
作者: hsuyanqt (嫣)   2017-04-27 01:34:00
所以說叫你去撞牆沒關係 因為不用真的去撞牆?
作者: Pettitte46 (被討厭,怪我囉?)   2017-04-27 01:34:00
曾經上訴到組務但敗訴,那你幹嘛非要挑戰跟違規啊
作者: hsuyanqt (嫣)   2017-04-27 01:35:00
不過左轉感覺看前後語意比較好
作者: r50824 (老芊)   2017-04-27 01:36:00
你還是洗洗睡吧->這種呢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04-27 01:37:00
第一次看到這種討論XDDD
作者: winniehsiaoo (八尼)   2017-04-27 01:37:00
左轉本來就是中性需要看前後文的詞啊 要不要水桶板主自由心證 但叫人離開這個板的左轉就是不希望他在這個看板發言不是嗎 叫人家不要在看板發言你是海巡署逆?
作者: pdf300ppi   2017-04-27 01:40:00
呃 住海邊也不能當桶人的理由吧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27 01:41:00
有人喜歡當海巡也是他的權利
作者: Pettitte46 (被討厭,怪我囉?)   2017-04-27 01:41:00
我想有些人對於尊重別人講話的權利很難理解吧,覺得叫人左轉超有禮貌der,不過放心我覺得你住海邊我也不會請你turn left,因為我尊重你住海邊的權利。^^
作者: hihi29 (無)   2017-04-27 01:43:00
認真說...如果私人想要抒發,可能左轉FB會更好吧 桶不桶?怎麼不回答我這句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27 01:46:00
尊重對於反對你說話的人的權利也是尊重啊
作者: pdf300ppi   2017-04-27 01:48:00
推樓上
作者: Pettitte46 (被討厭,怪我囉?)   2017-04-27 01:49:00
那試問你有什麼立場反對那個你所反對的人講話?那個人違規了嗎?還是戳傷你小心臟?你有什麼立場要他走先有「試圖阻止他人講話」,即使沒有造成實際損失,但已經有意圖了那就違規,才有後「被真正被停止發言」的結果吧。
作者: kk9430167 (kk9430167)   2017-04-27 01:54:00
看來又是一場腥風血雨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27 01:55:00
不需要立場只要在不涉及負面批評的情況下就可以說
作者: crystalgreen (認清事實)   2017-04-27 01:56:00
不管有沒有立場 那都是我的言論自由R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27 01:57:00
與其說是阻止最多只是在表達個人不喜歡
作者: sennna (旃那葉)   2017-04-27 01:58:00
被水桶的人先試圖「阻止他人發表意見」,即使他並沒有造成他人的損失,但他的意圖已經造成違規,才會有「因違規
作者: youngorg (哪裡哪裡)   2017-04-27 01:58:00
那當初白人也只不過是在表達自己的不喜歡 怎麼大家都說他們種族歧視
作者: sennna (旃那葉)   2017-04-27 01:59:00
而被水桶」的結果。就有點像殺人未遂罪吧。甲以殺人的意圖持刀砍殺乙,但只砍傷了乙的手,甲仍犯了殺人未遂罪。這段話可能該看懂的人也看不懂吧廠廠,繼續鬧下去也是hen煩。
作者: crystalgreen (認清事實)   2017-04-27 02:00:00
舉例錯誤 現在是拿著刀子揮舞就背判實際殺下去才該受的罰*「被」判
作者: puker5566   2017-04-27 02:00:00
笑死 殺人未遂是這樣用的X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27 02:01:00
涉及了負面批評跟歧視言論所以構成種族歧視
作者: Pettitte46 (被討厭,怪我囉?)   2017-04-27 02:01:00
喔所以拿著刀子揮舞不會有事,OK
作者: crystalgreen (認清事實)   2017-04-27 02:02:00
實際上可能會有公共危險罪啦 但絕對不會被判傷害罪
作者: kk9430167 (kk9430167)   2017-04-27 02:02:00
拿刀亂揮舞是公共危險罪
作者: Pettitte46 (被討厭,怪我囉?)   2017-04-27 02:02:00
就像酒駕沒撞死人沒實際造成誰傷害所以沒關係啦 OK~~
作者: shoegaze   2017-04-27 02:02:00
推文走向越看越好笑
作者: puker5566   2017-04-27 02:03:00
連言論自由跟生命權的保障都可以混為一談我也覺得真的
作者: crystalgreen (認清事實)   2017-04-27 02:04:00
p大真的有想要討論嗎?你是真的看不懂我的意思嗎?
作者: puker5566   2017-04-27 02:04:00
p大應該不是我吧XDDDDDD
作者: pdf300ppi   2017-04-27 02:05:00
能不能看一下完整的文字敘述 "情緒性或侮辱性的說法被桶合理"沒有爭議阿 一直用負面舉例 拿刀砍人酒駕撞人的例子...跟可以回專版比XD
作者: kk9430167 (kk9430167)   2017-04-27 02:05:00
目前走向:左轉→取暖→住海邊→洗洗睡→拿刀亂揮→酒駕→回專版
作者: Pettitte46 (被討厭,怪我囉?)   2017-04-27 02:05:00
我上面很認真回啊,反正你看不懂我,我也不懂你^^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27 02:05:00
要用實際情況比喻大概是今天有人說討厭某人就被安上殺人未遂判刑 而理由是因為討厭意同於不希望某人活在這世上
作者: asdf8hjkl (企鵝)   2017-04-27 02:06:00
走向真的越來越奇怪了ww 奇"推文"共賞
作者: Pettitte46 (被討厭,怪我囉?)   2017-04-27 02:06:00
說真的不需要勉強自己的,因為你也只想懂你想表達的
作者: puker5566   2017-04-27 02:06:00
willy大一個很會XDDDDDDDDDD
作者: kk9430167 (kk9430167)   2017-04-27 02:09:00
看來willy大一個當頭棒喝 今天的論戰到此為止
作者: hihi29 (無)   2017-04-27 02:11:00
繼續討論啊 我想看更多天馬行空的例子!
作者: kk9430167 (kk9430167)   2017-04-27 02:12:00
夜已深 期待明早有新的發展XDDDD
作者: crystalgreen (認清事實)   2017-04-27 02:13:00
推個willy大XDDDDD
作者: lucard1129 (朝鮮通商大臣)   2017-04-27 02:15:00
我該說甚麼好= =
作者: qazxswptt (...)   2017-04-27 02:15:00
最需要的是想像力
作者: lovemanu611 (亞亞)   2017-04-27 02:17:00
奇推文共賞 我只知道這板沒有因說討厭誰就被水桶的~
作者: caesar119 (哈囉)   2017-04-27 02:18:00
洗洗睡沒情緒性??
作者: qazxswptt (...)   2017-04-27 02:20:00
比起左轉是比較沒有方向性 這時候需要加強想像力
作者: hihi29 (無)   2017-04-27 02:22:00
人有極限 想像力沒有極限!
作者: lucard1129 (朝鮮通商大臣)   2017-04-27 02:22:00
人有下限 板主沒有下限(?
作者: aic8382 (白日夢Evanesce)   2017-04-27 02:26:00
大概就跟北韓發展核武 但是他們沒有要毀滅全世界一樣吧~
作者: SDKSDKSDK (SDK)   2017-04-27 02:27:00
就像我想跟你做愛,想合體,想虎,想幹。結果好像一樣,但感覺差很多
作者: lucard1129 (朝鮮通商大臣)   2017-04-27 02:27:00
樓上 可是這些都會水桶捏
作者: aic8382 (白日夢Evanesce)   2017-04-27 02:28:00
(我只是來玩的XDDDDD) 後面反諷太好笑了XDDDDDDDDDDDD麻煩大家明天從核武開始(欸
作者: SDKSDKSDK (SDK)   2017-04-27 02:29:00
想虎也會喔XD那改成想與你一起昇華精神
作者: lucard1129 (朝鮮通商大臣)   2017-04-27 02:30:00
你乾脆說我們一起打坐好啦
作者: SDKSDKSDK (SDK)   2017-04-27 02:31:00
打坐姿勢只有一種吧?昇華精神可以無限!
作者: youngorg (哪裡哪裡)   2017-04-27 02:32:00
怎麼換討論打坐了wwww
作者: SDKSDKSDK (SDK)   2017-04-27 02:32:00
因為夜深了
作者: louloupan (電影裡的法式浪漫)   2017-04-27 03:15:00
左轉真的是溫柔的+1 時空背景不一樣了XDD btw慢走不送也不能算兇吧
作者: caesar119 (哈囉)   2017-04-27 03:33:00
喔呵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7-04-27 05:18:00
借過 走開 讓讓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27 06:16:00
上一個依據這一條板規被水桶的連討厭的意涵都沒有僅僅只是中性的建議就被水桶了
作者: asdf8hjkl (企鵝)   2017-04-27 06:18:00
申訴失敗就崩潰了 顆顆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7-04-27 06:50:00
虎虎虎虎虎虎
作者: NC0516   2017-04-27 06:51:00
其實引戰發言更該桶吧?
作者: Mike9   2017-04-27 06:57:00
搞這種限制言論的東西,最後這版就剩一言堂了
作者: Mugen0413 (無聊的過日子)   2017-04-27 07:22:00
左轉提了是要找架吵的味道極濃 強過建議性質
作者: chnet3214 (嘟嘴[秋內])   2017-04-27 07:38:00
只會說一言堂 文字獄 還會什麼
作者: kk9430167 (kk9430167)   2017-04-27 08:08:00
看來今早從打坐開始 阿彌陀佛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7-04-27 08:40:00
懷念閒雲野鶴QQ
作者: graydream   2017-04-27 08:51:00
講左轉其實算是預備犯的等級吧(?但表達不喜歡又不是問題,歧視也完全不是單純的表達不喜歡啊,那是結構性的造成某個族群缺乏保障耶
作者: luvssica (小潔)   2017-04-27 09:06:00
左轉真的還好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7-04-27 09:07:00
左轉跟你下補充的FB言論很明顯是同等級這很明顯的雙重標準了 左轉能成立的話 再溫和的話都跟左轉無異應已同樣標準 不管語氣 只要請人移駕的都適用同樣規範
作者: Avoidthesun (太陽)   2017-04-27 09:17:00
我也覺得左轉跟FB差不多
作者: icega (冰塊)   2017-04-27 09:19:00
左轉真的跟限制言論或攻擊性言論沒什麼關係 硬要列在引戰還比較可能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7-04-27 09:27:00
多數人決定的版規..不能稱為一言堂吧..
作者: panzer1224 (panzer1224)   2017-04-27 09:31:00
^^~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4-27 09:31:00
有點不解 那為何之前這麼定這條板規時沒人說一言堂?
作者: crystal25 (crystal25)   2017-04-27 09:32:00
個人認為左轉有水桶的必要 也算提醒這裡是一個開放的平台 請尊重不一樣的聲音 而不是有不同的想法就認為對方不該出現在此 針對提醒言論自由而言有其水桶的必要意義而言是保護這個版能有不同聲音的板規 所以我反而覺得這和用詞溫不溫和無關 而取暖只是針對對方言論做的負面評論 不像左轉有不準人發此言的疑慮 所以覺得取暖可以再討論 但左轉是該桶啦 個人想法..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7-04-27 09:33:00
有些詞彙還是先了解點再說會比較好~如果多數人決定的版規~執行者不管是嚴格執行還是寬鬆都不太能算是一言堂~最多是標準上的不同..別動不動就說一個討論的地方一言堂~我覺得對多數人來說其實蠻不尊重的...
作者: moonpaper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   2017-04-27 09:46:00
棒球板一堆滾回隊板也沒水桶,這是個開放的場合 XD
作者: yuuik (~天空~)   2017-04-27 09:50:00
每版的背景,版規不同的,不能這樣比吧!如果要扯到其他版,那乾脆叫PTT自己設立規定就不用版主了
作者: rootrn (羅特兒)   2017-04-27 09:53:00
每個版規定不一樣 這裡比較嚴只能謹言慎行囉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7-04-27 10:00:00
那時候訂這板規的時候明明就吵了幾篇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4-27 10:17:00
a大說的是哪篇 能否提供? 想看當時的討論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7-04-27 10:24:00
我忘記了 要再找找 很久之前了 只存在印象#1NmgkjYy 這篇前後有討論這篇之外還有一篇 不過我找不到了XD#1NkSiK0r 這篇裡面的回文也有討論到沒記錯的話是因為有某人一直被噓 才會有叫人左轉的問題XDD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4-27 11:11:00
好吧 我努力找來看了還是覺得還好 當時也沒真的引起很大反彈
作者: kuramylove   2017-04-27 12:21:00
其實站內常見的「左轉慢走不送」「不喜歡看請左轉」這類推文,完全認同這條板規的判決,但覺得這次的案例還是和上述兩句不太一樣就是了。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7-04-27 12:27:00
應該要看該板的屬性到底在哪邊才對若是把公眾板當個板弄 當然是非常不認同這種判決再不然就是轉型成 純正能量板 噓也要去掉然後PO負面新聞 說負面話的 一律水桶說認同言論自由 但是一點都不自由 說個左轉就水桶要變成完全正能量板 這也可以接受(* ̄▽ ̄)/‧☆*"`'*-.,_,.-*'`"*-.,_☆
作者: hahahi (hahahi)   2017-04-27 15:08:00
左轉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7-04-27 15:27:00
有家麥當勞,旁邊有間托兒所。 托兒所後面有條河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4-27 15:40:00
前面有山坡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7-04-27 16:49:00
天線寶寶該說再見啦!天線寶寶該說再見啦!天線寶寶說你好天線寶寶出來了
作者: NC0516   2017-04-27 17:49:00
其實有很多言論比左轉還過份,確都沒入桶。
作者: lucard1129 (朝鮮通商大臣)   2017-04-27 17:58:00
你可以檢舉啊? 說不定是我漏看了
作者: YuTacooooo (瑜仔)   2017-04-27 18:32:00
好喔那以後說洗洗睡XD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7-04-27 20:13:00
所以什麼時候才要回應PTT明明就可以同一個帳號遊覽複數個板你卻聲稱不行 不當桶了「其實你可以回專版」的問題?還是你要收回上一篇發明出來而這篇解釋完全沒提到的「獨立頁面論」?那桶「其實可以回專板」的理由是什麼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