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網友們討論的問題,以下是我目前淺見(可能有雷):
問:妍浩跟英國通話後,定位通話位置就能找到人了吧?
答:定位可能只可找到大致方位,無法精準找到哪間房子。
(要看是哪種定位技術、哪種目標區域而定。)
問:30年前的被害人無法用DNA確認犯罪事實了。
但是2017的DNA拿到過去,再回到2017也是一樣經過了數十年。不也難以驗出?
答:http://mentalfloss.com/article/48815/how-long-does-dna-last
DNA最長可保留約50萬年(在冰天雪地格陵蘭島),條件是保存環境夠好。
30年前被害人DNA被法醫長期帶在身上觸摸、照光,
現代被害人DNA則很快的就被用塑膠袋包起來藏在暗處,保存條件較好。
另外,也有可能是30年前被害人的其他證物保存得不好,沒DNA可與鋼筆上的比對。
問:法醫如何知道快遞位置?
答:打電話給快遞公司就知道了(即使沒有包裹追蹤號碼),我打過。
問:警方為何沒先知會快遞、先行合作?
答:因為警方沒想到法醫有竊聽。
正常而言,快遞不會在非目的地交出包裹,
除非擁有包裹追蹤號碼者臨時以電話聯絡要求更改收件地點。
(當然,這都算安全漏洞。)
所以警方只想到在目的地潛伏,還算合理。
不合理的是快遞半路隨便交出包裹。(除非法醫要妍浩向英國朋友問了包裹追蹤號。)
問:妍浩未受保護?
答:對,這也是我覺得最不合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