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43,我想用回文的方式會比較完整一點
目前田寮河畔徵收案已經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核定通過,
接著要公告一個月, 再來才是發補償金
這邊補償金包括土地徵收補償費、拆遷補償費、
人口及傢俱遷移費、合法營業之房屋營業補償費
特定地點發放補償金後三至五天,會將尚未領取的補償金存至土地銀行的專戶,
之後十五年內未領之民眾可以至市府相關單位申請領取
以上步驟皆完成才能開始拆遷
所有步驟均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所以才說「約」十二月開工
以上,歡迎討論,不用夾帶情緒謝謝
補充一個內政部徵收會議記錄連結:https://goo.gl/rqSuk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