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女僕.. 公僕版主想問大家對7-1的看法

作者: pita30 (低調)   2022-12-15 19:20:44
我覺得這條有問題的地方在
水桶只需要任一板主覺得違規就會進
其他板主不用有共識
但累進的時侯又會延用記錄
隨便舉一個最近的
#1ZcRYw-K (Kaohsiung)
這句話我來看就是
高雄需要完整環狀捷運
但各種因素導致沒辦法蓋
只好將就輕軌
雖然輕軌是不是屎見人見志
但邏輯上我是覺得挺中肯的啦
而且罵輕軌是屎為什麼要水桶?
但不管今天有幾個板主覺得這句話OK
只要有一個板主認為踩線就桶了
下次桶你的板主不用認同你之前的水桶理由但要採用你的水桶記錄
偏偏水桶有申訴期但累進無期限
我是覺得把3650改成365然後累進記錄往前追有限定期限比較合理啦
※ 引述《ilovemami (SasazakiMami的狗)》之銘言
: 那個呀
: 我們的7-1
: 不是7-30-60-3650嗎
: 我看到參選區在討論這個話題
: 其實我因為這件事
: 收到不少來信
: 也被申訴幾次違反比例原則
: 所以我在想
: 7-30-60-365-3650這樣會不會比較符合
: 比利海…
: 比例原則
: 希望大家提供一下看法
: 阿不過我不會因此特赦啦
: 一切還是依
: 行為之處罰
: 以行為時之板規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 畢竟這條不是我規定的
: 但版主又有依情節加重減輕法則的權力
: 或是我軟性一點
: 第四桶依情節處365以上3650以下之懲罰
: 捏
: https://i.imgur.com/yp9BmEl.jpg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2-12-15 20:30:00
我已經搞不清楚發文的你是不是反串了可以說啊!只是他說餓了叫人吃,閱讀能力可能要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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