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長先道歉)
因為小孩都長大了家庭人口也增多,加上為了回鳳山照顧年邁祖母,所以家母延遲退休加上我跟兄弟的存款在奶奶附近貸款買了新房子,11月找小楊搬離陽明原住屋處後月底開始刊登廣告尋找租客.....
一、12/2 周四下午×宸×先生來電預約看屋,時間到了還大遲到,表示現在要從巨蛋租屋處過來,但卻神速的在20分鐘內帶著70歲媽媽抵達陽明(根本住陽明附近),看屋後很滿意自稱陽明國中跟三民高中老師,想先交訂金讓我們下架尋租廣告,再表示平常日教課很忙,想約週末放假時簽約,但想讓不良於行的老媽在簽約前借住於我們有附床的房間一兩天,原因是現租賃處合約快到了正在清潔打包很亂怕他媽媽腳不好會跌倒,看屋期間也是緊牽他媽媽的手鞍前馬後的照顧,我媽傻傻的就給人家鑰匙了(因為外婆過世的早,她很念情孝順的人)。
二、我晚上回家時我媽才跟我說這事情(還一臉得意),讓有法律背景的我氣瘋了,立刻讓我媽以line約定確切簽約時間並同時告知簽約時會收兩個月押金及第一個月租金,他表示沒問題到時候見,12/5週六早上10點體諒他沒車路途遙遠,所以配合到巨蛋他家樓下超商簽約,但電話怎麼打都不接,半小時候他來電表示:「沒錢要周轉,希望延遲兩天簽約」,下午再次來電說:「因為巨蛋那邊租約快到了,希望能在不簽約情形下先搬東西過去住」,因為我在旁邊叫我媽跟他說:「沒簽約就不準搬進去」,他也同意了並表示12/7週一前一定簽約,我也有錄到他知情且同意沒簽約
不能搬這句話。
三、週一依然沒來電約定時間簽約,周二早上他再次來電說:「現在還無法簽約,因為妹妹在越南得新冠肺炎,把錢都先給她治病」,並表示現在要去台南出差教書不在高雄,約定本週末前一定簽約,當天晚間六點我回去收信,一開門發現他全家都在裡面,大型家具衣服什麼都在,她媽媽在客廳看電視,他在房間睡覺,我立刻報警換鎖,她媽求我說「真的沒錢簽約不要報警,要不然現在簽短約一個月好不好?錢都花在跟前房東清潔打包搬家上了」(沒錢還能請兩車搬家公司搬來我家?!)。
四、在警察局我才知道對方全名(我媽媽真的扯),後來查詢判決系統發現他跟她媽媽都是竊盜慣犯分別有三到五項前科,而妹妹則是詐欺竊盜貫犯,身為導遊2018年曾經登上新聞在越南免稅店偷竊而逮捕消失,反正就是一家人都是前科累累,兒子的臉書依然有從事教職(物理補習班)的貼文,70歲的媽媽是大專生、兒子是中山醫肆業,妹妹是中興大學畢業是英文華語導遊。
五、兒子×宸×事後用電話、簡訊跟書面約定由我清運全部家當,為了自保我還分三天早中晚撥打錄音錄影了超過10次確定他同意讓我清運全部家當跟代墊款項,清運完畢後再跟他請款,並在警察面前再次取得他同意,但現在要請款時就都不讀不回電甚至直接關機(這五天打了三十多通都不接不回不讀訊息)。
六、我前天才透過大樓主委跟警衛知道,兒子12/5週六下午打來問我能否再不簽約情形下先搬進去,被我拒絕後,隔天週日中午就請了搬家公司兩車運進去(根本預謀),還去立刻到管理室變更住戶聯絡資料(把我們屋主資料都取代掉)...
七、以上言論都為真,我在陽明派出所已經提告侵入住宅以及竊佔房屋,謝謝可愛親切的許心瑋員警幫忙,以及運鴻環保公司葉小姐的協助清運(需要可以找他們真的很划算)。
他們最近正在尋找落腳處,他一家三口的判決書偷竊地點以及過去積款公示送達資料都是在左營區及三民區(尤其是三民二分局附近、河堤跟寶珠里出現很多次),請各位房東小心,他還有跟房東打遷讓房屋官司過,兒子名字不常見,遇到有宸字的40歲胖矮男生攜腳不利索名字有和字的矮瘦短髮70歲媽媽來看屋務必多留心,如果不放心可站內信問我兒子姓氏,為避免觸犯個資料法,只給我兒子(×宸×)的姓或是媽媽(×和×)的姓就好,如果姓氏跟中間名都符合您再判斷要不要冒險賭一下。
可以噓我沒關係(鞭小力點QQ),因為我也唸了我那心軟善良的傻蛋媽媽一整週了,她已經有點不相信人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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