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高雄勞工局之勞基法法令見解與勞動部不同

作者: WeberW (WeberW)   2020-06-09 09:46:46
最新狀況懶人包:
高雄市勞工局回文,內容可以解釋為繼父母喪亡,不需要有收養事實,即可依勞工請假規
則第3條所定,向所屬雇主申請喪假。
附上公文供參考
https://imgur.com/ddWTMvA
https://imgur.com/QrHmC9D
原文太長就不引述了,原文懶人包:
本人之繼祖父(爸爸的繼父)過世,家母以訃聞向任職公司申請喪假,該公司表示已詢問過
高雄勞工局,並以繼祖父未收養父親為由拒絕。
5/25實際詢問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該局表示勞工請假規則未明定繼父母之定義,故繼父母
之定義應依民法第1079條規定為之,繼父母之認定應有收養事實,家母之任職公司不給予
6天喪假未違反勞工請假規則,惟詢問勞動部,該部持相反意見。
當天到1999市長信箱線上系統陳情,6/1高雄市勞工局回覆「本案因事涉相關法令,待函
詢勞動部後再另函回覆。」
高雄市勞工局未查明相關法令規定,就在電話中告知民眾錯誤的訊息,不知道之前有多少
類似案例的高雄勞工因此喪失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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