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不想被老闆凹的人

作者: iamgun (GUN)   2018-08-08 16:54:06
小提醒:
此為代PO,有任何疑問可以聯絡以下這位:
負責人:鄧宇佑
手機:092340775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原文FB連結:
http://0rz.tw/ACUPu
懶人包圖:
https://imgur.com/3fWfcUm
----內文----
【不想被老闆凹嗎?那你來上課】#歡迎分享
高雄NGO工會開設的「勞動法令事務班」即將於8月16日開課!
「勞動法令事務班」可以說是勞動基準法入門班,
課程為期十週、每週二個小時,
每週主題分別為:勞基法概論、勞動契約、工資、工時、
性別工作平等、職業安全衛生、勞保、退休、個別勞資爭議與工會。
我們將以勞基法為核心、討論職場中相關勞動法令的規範,
但不僅是介紹法條,我們也重視勞動權利意識的建立與相關觀念的釐清,
例如:派遣跟承攬有何區別、職業病的定義及認定基礎等。
在課程進行的方式上,我們會盡量帶入實務運作的事例,
讓學員以自身的職場經驗來與法律規範相對照,
由此讓學員體會勞動法令與自身的相關性。
歡迎有職場經驗且對勞動法令有興趣的朋友一起來參與!
時間:8月16日起每週四晚上7-9點,共十週。
地點: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412號6樓之5。
費用:事前預繳2,770元,
   勞保在保者課程完畢後退回八成,中高齡及特殊身分者全額補助。
課程代碼:117055
8/1開始報名!有興趣的朋友,請至此處點選右上角「線上報名」
(http://0rz.tw/aYmeN)
或詳閱報名流程
(http://0rz.tw/wdf5F)
聯絡資訊:
負責人:鄧宇佑
手機:092340775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本課程需先繳付全額學費,
在參訓結束並符合資格後始由勞動力發展署退還八成補助款。
2.參與本課程需在「開訓日(8/16)」為
具有勞保、農保、就業保險身分之在職在保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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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貼一次FB原文連結跟懶人包圖:
原文連結:
http://0rz.tw/ACUPu
懶人包圖:
https://imgur.com/3fWfc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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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點:
上課地點在高雄,
很難得的不用北上參加活動;
而時常聽到大家抱怨高雄沒工作/爛工作充斥,
甚至視(相較北部)低薪為常態,
這樣的講座應該會有許多人需要。
謝謝。
作者: amoryo (yohoho)   2018-08-08 16:58:00
但這不能PO
作者: angel0328 (傻氣x皓呆)   2018-08-08 16:59:00
有收費就不能po
作者: iamgun (GUN)   2018-08-08 17:00:00
抱歉忘記說明高雄點,現在補上...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18-08-08 17:29:00
主要是收費不能...
作者: lovedog0731 (阿優)   2018-08-08 17:37:00
搶在老闆之前先凹的概念
作者: evilkyo922 (精靈)   2018-08-08 18:09:00
高雄要的是勞基法落實吧 檢舉還不一定有用
作者: o0717o (o0717o)   2018-08-08 18:47:00
我多次跑勞工局,勞工局就拿法條嚇唬雙方,逼你們和解
作者: handwen (方心)   2018-08-08 19:24:00
應該找老闆上課,不是員工...
作者: rabbit7630 (吐吐)   2018-08-08 19:27:00
應該去找老闆上課+1
作者: choulaotou (臭老頭)   2018-08-08 19:59:00
上完課就不會被老闆凹?
作者: MrUncle (單身獨居的大叔臭了嗎?)   2018-08-08 20:02:00
應該是找老闆去上課沒錯啦,不過依照我以前在楠梓加工區某知名大封裝廠的經驗,那些9.2慣老闆和9.2慣主管,眼中心中根本就毫無“法”的存在,更別說是在DPP完全執政之後了,只能以他們口說的才是“法”,讓它們去上這種課也是多餘。眼前真正該被檢討的是勞工局啊!
作者: a38654 (kind man)   2018-08-08 20:13:00
叫勞工局去上課啦
作者: kyuliu (kyu)   2018-08-08 20:17:00
收費不能po 文這點是否太嚴格了?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18-08-08 20:26:00
板龜二...不是免費就是視同買賣 (被老闆凹之前先被凹500
作者: bvitamins   2018-08-08 21:13:00
上完課繼續被老闆凹怎麼辦...
作者: lovedog0731 (阿優)   2018-08-08 22:43:00
哪就是這次上課也被凹啦!!
作者: jeffangels (飄飄呀!)   2018-08-08 23:10:00
板規就是規定不能收費
作者: ricenoodles (米粉)   2018-08-09 02:23:00
這也要收錢?
作者: NSPS6150 (NSPS)   2018-08-09 04:13:00
有問題不會直接問勞工局就好,如果連勞公局都不相信那也不用工作好了
作者: jojo723 (亮經經)   2018-08-09 06:37:00
勞工局官僚心態最該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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