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這時間別外出!全台「萬安演習」登場 違

作者: smile15 (叫我姊姊)   2017-04-06 22:01:24
這時間別外出!全台「萬安演習」登場 違規可罰15萬
圖/維基百科
高雄去年實施「萬安演習」,所有路人、車輛都要依警方引導淨空,不過卻有男子扮「恐
龍」逛大街,最後警方依違反《民防法》,將扮恐龍男子帶回派出所偵訊。然而,今年萬
演習將陸續在4至5月間於全台各地辦理,警方表示,民眾若不按照規定避難,依《民防法
》可處罰3萬至15萬元。
全台各地「萬安演習」實施日期如下:
★中部地區:4月13日(星期四)1330-1400時
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
★南部地區:5月11日(星期四)1330-1400時
屏東縣、臺南市、高雄市
★北部地區:5月18日(星期四)1330-1400時
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政府
★澎湖地區:5月24日(星期三)1330-1400時
(金馬和東部已於2月21日及2月23日辦理結束。)
警方提醒,警報聲響起時,民眾請不要恐慌,要馬上將住家或商店的門窗緊閉、拉下鐵門
及熄滅燈火,演練需按規定接受警察指導,進行人、車疏散、交通管制等演練;另外,欲
前往機場搭機民眾,請提早前往機場報到,避開演習時段。警方表示,若經勸導後仍不配
合關閉或不接受指揮疏散避難者,依《民防法》第21條及第25條規定,可處罰3萬至15萬
元。
▼去年高雄一名男子在萬安演習違法扮恐龍被逮。
有網友表示:「白目恐龍不知道會不會再出現」、「 酒駕罰9萬,萬安罰15萬。天理何在
啊」、「恐龍哥好膽再出來呀」。也有許多網友對於萬安演習的必要性感到質疑,認為是
「擾民的活動」,但也有網友認為不應該「嫌麻煩而忽略了某些事情的重要性」、「過的
太安逸,不知憂患」、「演習形同戰爭,這時政府應該緊急命令停班停課半小時,配合演
習人員搶救作業、人車管制。當年我16歲就扛槍夜宿碉堡兩夜三天停電停水,家家戶戶閉
門嚴禁外出,時代不同兩岸進入和平,你可來我可以去的年代,而演習目的考驗軍警消防
災效率(速度、反應),降低百姓傷害。」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5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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