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高雄的大家,有意願到美麗島靜坐抗議嗎

作者: sulin209 (胖宅)   2016-07-01 12:45:52
※ 引述《lpllpllpl (三個LPL)》之銘言:
: ※ 引述《angelwang122 (愛美不是罪過)》之銘言:
: : 我不知道這適不適合發在這裡,最近兩例休跟一例一休爭議其實很大,但是可以發現,其
: : 實關注的人不如預期,對比之前服貿、課綱,勞工好像都只能默默關注但是沒有空發聲?
: : 之前我很有幸有參加在美麗島的反服貿,不知道利用晚上時間(也許勞工朋友會比較有空
: : ,下班了?)到美麗島捷運站內靜坐,表達立場呢?小弟沒有那個能力當發起者,但是只
: : 是想知道大家的意願!
試著解釋整個法案過去與未來,本人因為公司本身為周休二日,所以沒有預設任何立場
其實整件事最大關鍵點在於舊制的七天國定假日,下面做個完整說明
請記住一點未改制一例一休前,法規是規定周休一日的
只是很多公司及公務機關都是周休二日,所以大家會以為周休二日是正常喔
其實還是有部分勞工是周休一日或者隔周休二日,而其中仍維持周休一日的勞工
舊制七天國定假日是適用的,所以才會有所謂七天假被砍
2015年改制的單周工時40小時,簡單來看就是一天上班五天八小時=40小時
所以字面意義上已經是"周休二日",但實質上雖然單周工時降低但加班工時卻增加
所以周休一日的勞工還是處於一個必須要做到六天才有一天休假的情況
政府認為的單周工時40 實際情況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8 8 8 8 8 休 休 8 8 8 8 8 +8 休
所以勞工還是沒有辦法周休二日,因為延長工時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
那試想這些老闆每周叫你出來加班八小時,也不會超過延長工時上限
但這是好的老闆給你八小時加班費
有可能情況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7+1 7+1 7+1 7+1 7+1 5+2 休
這樣的話老闆只需付你7小時1.33的加班費而已喔,而且周六還讓你提早下班
是不是很棒棒
那原本勞動部認為我已經給你單周40工時了,字面意義已經周休二日
原本周休一日的舊制七天假已經不適用,所以要砍掉這七天假
但是上述說到這些周休一日的勞工有因為這樣而周休二日嗎??答案沒有
這些周休一日又跟著慣老闆的勞工認為我沒有周休二日你還砍我七天假,所以出來抗爭
那勞動部所提出的一例一休方案則是這樣:
每七天有一天休息一天例假,如休息日上班則加倍再加倍加班費
如休息日加班1小時等於四小時加班費,加班四小時等於八小時加班費
政府認為以加班費來制衡慣老闆怕多付錢而不加班
政府認為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8 8 8 8 8 休 例
+1=4
+5=8
這樣就有實質意義上的周休二日,所以舊制的七天假還是要砍掉
目前是勞工認為慣老闆不會遵守法規,休息日一樣得上班,雖然加班費翻倍
但我還是沒有周休二日,你還是要砍我七天假,所以出來抗爭
所以這些勞工認為應該直接兩例假才是有真正實質的周休二日
那我就在想,有些人認為即使兩例假還是改變不了慣老闆的工作態度
那為何要改??可又既然都改變不了又為何勞動部不直接推兩例假
前者我比較好奇是推動兩例假就可以刪除七天假嗎??
但是你還是認為慣老闆還是維持周休一日,那七天假又被刪除,那所以爭取到什麼
所以你應該推翻的是慣老闆,而不是政府吧??
我就一直無法理解這次到底是訴求什麼
後者我認為政策上的推動本來就是需要一步一步的推行
也許兩例假是最終目標,但現行最快能被接受及最容易執行一例一休
就像是交通政策一出來也都會先以勸導為主,過段時間後才會開始取締一樣
所以我認為這次最重要的不應該是砍假或是怎麼休的問題
而應該是政府對於勞工檢查的落實度以及罰則加重的態度是如何
不然即使五例休也還是只有周休一日的勞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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