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電桿..., 到處被廣告傳單貼的面目全非, 還滿厭惡這些的.
恰巧, 昨天在南屏路與華夏路口, 看到一位貼廣告傳單的阿伯,
本想利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但看到這一幕:
http://i.imgur.com/lefFhQp.jpg
說真的, 我猶豫了!
這位阿伯, 右手已經全部離開他了, 是位肢體障礙人士,
雖然此舉屬違法行為, 但最少他是靠他自己賺錢,
比起四肢健全卻躺在路旁行乞, 強太多了.
腳踏墊上, 放著滿滿的傳單,
在他貼之前, 明顯的在觀察四週確定安全後, 才貼了兩張,
顯然有被檢舉過, 或知道違法, 殊不知, 黃雀在後...
這一幕, 讓我正義的一方與憐憫之心交戰著,
不過, 因為拍攝距離較遠, 車牌不易辨識, 檢舉應該不成立才是.
這內心的交戰也暫時休兵, 鬆了一口氣.
其實內心想著, 在這亂世, 還是得用重典.
希望市容能再乾淨、整齊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