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新修板規草案

作者: F00L (愚者)   2018-05-25 04:01:32
引述#1R1Mvd6B 文章:
噓 BRANFORD: 新修板規是不是五月一日起就開始生效了? 05/24 14:56
在此回答一下,還沒有生效。
(要先討論、後修正,最後表決通過才能生效。)
因為沒有板友討論,所以《新板規草案》之前無限期擱置中。
好不容易有板友提到了,我在這裡開個頭,問問大家的意見……
A.舊板規為幾何倍數「乘以2」的累進。
B.新板規為幾何倍數「乘以10」的累進。
l板主和我討論這一條的想法是,擔心乘以10太重。
(為求方便計算,暫時只考慮「乘以2」、「乘以10」兩種累加倍率。)
但因為之前採「乘以2」累加倍率下,
可能因為處罰較輕,所以幾乎很少有人願意道歉,
使本板道歉可大幅減刑的板規原意並未彰顯。
所以在新板規之中試試提出「乘以10」的重罰,希望能提高違規者的道歉風氣。
畢竟道歉過關者,一文多犯(例如3犯本來桶 111週)只計1犯(只桶1週),
應該更能嚇阻交流時的人身攻擊,或增進判決後道歉的比率。
再者,先板規也律定「道歉過關門檻」由「板友推噓決」。
對全板板友道歉是否有誠意?板友是否接受?
本來就是應由各個板友自行認定。
希望藉此機會讓各位板友討論看看,對新修草案有甚麼要討論的地方都歡迎提出來。
沒有頭緒的話,也可以就從這個「乘以2」、「乘以10」的地方開始說說各位的看法。
懇請各位踴躍發言。
※ 引述《F00L (愚者)》之銘言:
: 由於臨時板規已經到期,按既行板規應提出修訂板規之方案。
: 審酌板上之民意,且經與l板主討論,將新板規的修正草案在此提出。
: 現在開始置底一週供板眾們參閱與討論。
: 有任何問題都歡迎提出來,我將會盡力予以滿意的意見答覆及內容調整。
: 若沒有其它提出的意見,
: 預計將於一週後,對最終調整後的結果,進行為期七天的投票表決。
: 以下為草案內容,新修改的部分有上色處理,以方便板友們檢閱。
: 金庸板 F00L
: ──────────────────────────────────────
: 26. 本章所揭示之水桶罰則,累犯者水桶時間以十倍,成幾何增加。
: 26.1 累犯的定義為一年內有重複犯規者,犯本章不同規條亦在累犯定義之內。
: 例如:累犯三犯者,罰則為 1 + 10 + 100 = 111(週)。
: 一犯 二犯 三犯
: 28.2 道歉文發文24小時後,
: 累積為正評(推文相異帳號數>噓文相異帳號數)者,視為得公眾接受。
: 未依公告時間內重新發文道歉,或道歉文未得公眾接受者,
: 板主得依其違規行為論處。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5-24 14:56:00
新修板規是不是五月一日起就開始生效了?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8-05-25 07:25:00
推噓決過於人治,而且不夠就事論事,我如果看此人不爽我找百八十個來噓這種情況不是沒有可能我覺得由當事人決定要不要原諒就可以
作者: xmasgangfox (聖誕輸贏狐)   2018-05-25 16:46:00
同樓上 以版眾推噓決定是有疑慮的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8-05-25 20:01:00
同意乘以10 一般人沒事不會去違規 而且還有道歉退路
作者: potter1529 (宋代才女唱元曲)   2018-05-25 22:10:00
推噓決的漏洞太多 但我覺得發文即有機會適用減刑(非免刑) 而未道歉則依照設定的高罰則懲處而該道歉文是否實為道歉 則可以討論一個基本的門檻 讓板主自由心證即可是的 我的意見就是 1.支持提高罰則 2.道歉減刑裁判權在板主 而非板眾或當事人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8-05-25 22:24:00
推噓最後還是要版主裁決 民主社會寧願有個民主機制
作者: potter1529 (宋代才女唱元曲)   2018-05-25 22:36:00
但司法可不是取決於民粹跟輿論風向的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8-05-25 22:53:00
這跟司法根本無關 只是同好區的規則 而且還有版主的最後裁量權 跟陪審員的權力比都比不上 最多就是個公投送法院而已
作者: sykt (sykt)   2018-05-26 08:20:00
1. 支持提高罰責。2. 最後裁量權交由板主
作者: randykaku (換個想法就換個心情)   2018-05-26 19:29:00
1.支持提高 2.讓當事者決定吧,有時候論戰比較激動難免有時候當事者可以接受就好了,也不用讓大家參與進來增加整件事的複雜度。一方面也可以看看雙方或多方的氣度,畢竟多數人的出發點,都是本著愛金庸的心來到這邊的。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8-05-26 21:50:00
1支持提高罰則,2道歉夠不夠誠意由版主認定即可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8-05-28 12:17:00
樓上把我想說的整理出來了其實會有道歉文的問題 主要還是偶爾會有道歉順便戰的文 XD推噓決或版眾決都不太好 當事人決是選項 但很可能兩人槓上了 其實也會有失公正...最後還是只好版主判定 當然這前提是版友對版主的信任程度 如果遇到要鬧的 就可能會一直質疑「心證」是否公平之類的...總之版主會增加點工作和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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